生产劳动是经济领域术语。
概念的由来
“非生产劳动”的对应称呼。(1)按劳动的自然形态区分,指创造
物质财富的劳动,如
工业、
农业、
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等中的劳动;不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如教师、医生、演员等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2)按劳动的社会形态区分,指体现特定
社会生产关系本质的劳动。在
资本主义社会中,即能为
资本家创造
剩余价值的劳动;只创造
使用价值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
理论
生产劳动是
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是
劳动价值论的分析基础。劳动价值论对于价值创造、价值决定的说明是科学解析商品生产劳动的内在逻辑,而价值运行的经济分析则旨在为具体经济理论体系间的逻辑一致寻求支持。这样,价值本质和价值运行相辅相成的分析开始成型,经济
本质和经济运行得以逻辑贯通,为完整的经济分析奠定了基础。
卢卡奇说:“劳动概念是我分析的关键。因为劳动不是按生物方式决定了的……但是在一切人的劳动中有目的论,它和自然界的因果关系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立场克服了必然和自由之间的传统对立,我正是从这种立场来撰写我的著作的。但是我应该强调指出,我并不是在设法构造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著作的名称是《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而不是《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你们会意识到这个差别的……我希望它会表明我所说的那种日常生活的
社会主义的本体论基础。”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中指出:“我们已经指出,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怎样以大规模的协作为前提,如何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组织劳动的分工和结合,才能使生产资料由于大规模积聚而得到节约,才能产生那些按其物质属性来说只适于共同使用的劳动资料,如机器体系等等,才能使巨大的自然力为生产服务,才能使生产过程转化为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在商品生产中,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因而劳动者或者单独地、独立地生产商品,或者由于缺乏自行经营的资料而把自己的
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出卖;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上,上述的前提只有通过单个资本的增长来实现,或者说,随着社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家的私有财产来实现。
商品生产的地基只有在资本主义的形式上才能担负起大规模的生产。”
归根结底,各种获得不同发展的存在形式,绝不是从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范畴体系中推导出来的,也不是被理解为这种范畴体系在“特殊领域”的应用,相反,它们是依照自身规律演变的存在过程。在特定的发展阶段,这种存在过程能够使更复杂的存在形式的产生成为可能。
解释
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成为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课题。不从事商品生产的国家雇员的人数越来越多这种状况,提出了应如何解释他们的作用和重要性这样一个问题。然而,关注的中心却一直是这些工作人员的阶级地位;他们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或至少成为工人阶级的同盟者?
马克思本人的分析,可以在
《资本论》第二卷的开头和《剩余价值论》中看到。他对生产劳动的定义看来十分明确,而他对非生产劳动的概念则定义为不是生产性的雇佣劳动。生产劳动是资本在生产过程中雇佣为
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因此,生产劳动只涉及工人在其中被组织起来的那种关系,而不涉及生产过程的性质也不涉及产品的性质。歌剧演员、教师和油漆房屋的人完全像汽车司机和矿工一样,也可被资本家雇来从事智力劳动而获益。这就是决定他们是从事生产劳动还是非生产劳动的标准。
在马克思那个时代,大多数非生产劳动者是商业职工、家庭的或私人的仆从和国家行政人员。在马克思看来,尽管商业职工的活动为其雇主带来商业利润,但他们仍属于非生产劳动,因为他们并不从事生产,而生产才是整个资本的剩余价值的来源。不过,马克思和恩格斯确实提到了商业无产者,认为从事非生产性劳动并不妨碍商业工人成为工人阶级中的一员;某些马克思主义者(如普兰查斯)也指出过这一点。
马克思的上述区分的重要性在于他的大部分分析都与生产劳动有关(比如,分析了资本主义据以发展的各种方式)。这种区分是得以考察非生产劳动的基础。因为非生产劳动是依靠剩余价值作为其工资的来源的,但这并不是分析非生产劳动本身。要分析的话,那还需要考察非生产劳动据以组织起来的关系和非生产劳动为什么没有被资本主义生产消灭的原因。这既可能是出于结构的原因,比如就商业职工来说,生产与交换是脱离的;也可能是出于历史的原因,比如争取提供福利服务(卫生、教育)或向某种职业(医生)提供优惠待遇的斗争。
然而,有一个思想学派基本上是反对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它认为一切雇佣劳动不论是不是直接受资本雇佣都同样是受剥削的。另一些思想学派则不同意这种看法,其理由是这种主张把剥削变成了实现剩余劳动的一般化的概念。这不仅会导致取消作为雇佣劳动者的生产工人和非生产工人的区别,而且不能区分
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剥削和
封建主义条件下的剥削。但是,人们一般认为,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经济标准与获得工人阶级的成员资格和成为
工人阶级的可能性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这还要取决于
政治和
意识形态的条件。但这一问题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
实践意义
生产劳动即创造财富和价值的
活劳动。迄今为止的价值创造及其运行均以商品生产为中心的,本质上都是在劳动过程全面提供技术条件和物量关系的基础上,而建立了劳动过程和社会生产过程的直接联系,促进劳动和生产的社会结合。总之,商品生产劳动具有二重性。
对其进行分析,不仅有益于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认识,也有益于对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理论和市场经济实践的探索。进而澄清这样一个事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关于生产劳动的理论并不过时,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概念是包含我们所说的精神领域的劳动的,而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也正是对
剩余价值学说的一个抽象。 并且,这一概念也被我们所谈及的文化经济、
知识经济的发展所证实,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因此,人们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应该正视,正是基于这 样一个事实,我们应该在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本义基础上,继续前进。这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当今服务性产业理论以及实践部门进行产业划分、宏观调控和构建科学的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都有着十分重 要的理论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