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秘书是指较高级别的
领导人或专家提供生活帮助和服务的秘书。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安排领导或
专家的起居、休息、
医疗保健和各项公务活动的日程等。在我国,一般只有高级领导人或大机关才配备生活秘书。
据07年的《
检察日报》说,按照规定只有副省级官员才能配备的生活秘书。在岁月稍早一些的过去,生活秘书其实就是首长的通讯员,负责首长的饮食起居、递送文件、传输口谕兼遛马等事项,偶尔出去给首长买包烟也是一路小跑。那个时候,从上到下都没有形成“生活秘书”这个概念。
按照秘书人员所从事的
工作内容划分,可分为
文字秘书、
机要秘书、
信访秘书、
通讯秘书、事务秘书、生活秘书等等。对生活秘书的要求:细心谨慎、工作高效、礼仪周全、服务周到、穿着得体、做人低调、精力充沛、超强
记忆力。做好一个生活秘书很难,它不仅需要秘书的一般素质,而且还需要一些其特有的素质,尤其是更具生活味儿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