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
建设用地土地面积(准确界限由土地供应图标明)。
(即由建设项目业主随同其他建设用地一起办理征地手续,并由业主承担一定费用,但建设项目业主必须无偿地交给城市公共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作为公共建设用地的那部分土地称为代征地。对这部分土地,虽然是业主出资、业主征用,但是土地使用权不属于业主,业主的土地证上面也不体现,其财产权归城建部门即政府所有。这部分土地的用途是规划已经确定的公共道路、活动场所、绿化及
城市景观区的建设,紧邻项目建设用地)。
净用地面积(在这部分土地内才可以建设项目需要的工程内容)。业主只对此部分土地拥有财产权。
以上两部分其实是同一宗地不同用途的划分而已。在建设项目确定以前,
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确定(不然也无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业主清楚知道自己征用的土地含有多少代征地、什么用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