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一:在这个小村里,几亩低洼田流着浑浊的泥水,而村中有一棵开满花的大树,十分风光醒目,人们在树下乘凉,树荫遮着炎热的暑气,微风吹来,树花簌簌飘落,就好像微雨,送走了黄昏。
郑獬(1022年—1072年),北宋安州安陆(今属湖北)人,字毅夫,一作义夫。郑纾子。少有俊材,词章豪伟峭整。
皇祐五年(1053年)状元,除通判陈州。历任直集贤院、知制诰、知荆南府、判三班院等职。
宋神宗初年,拜翰林学士。未几,权发遣开封府。因拒绝用新法审理案件,为
王安石所恶,熙宁二年(1069年)出为侍读学士、知杭州,又徙青州。因不愿实施青苗法,称病奉祠,提举鸿庆宫。病卒,家贫子弱,其灵柩殡僧屋十余年而不能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