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公务
提高行政和商务办公效益
从实行电子公务及图解之后。大大提高了行政和商务办公的效益。也节俭了很多人力物力。对于行政和商务管理来讲。既是减轻了管理的烦琐性。又加强了管理的人员编制效益。正好符合当前实行高科技管理的领先模拟思路。
简要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学界主流观点是把“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行政,是政府依法对国家事务、自身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麦克斯韦尔学院副院长梅戈特博士认为,20世纪80年代前后的西方行政改革使得公共管理主体的划分很难有明确的界限,所有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人员都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李立明等学者在《电子公务eGBCP初探》一文中总结了依托现代信息通讯技术支撑的多主体互动参与公共事务为特点的公共管理与服务创新,对电子公务的概念及发展首次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围绕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应对公共管理与服务新趋势。围绕公共产品(Public Product,简称P)的提供,充分考虑政府(Government,简称G)、企业(Business,简称B)、公众(Citizen,简称C)三个角色,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展开全要素公共事务管理,电子公务eGBCP (electrical Government-Business-Citizen-Public Products Model)也就是在这个环境下产生的。
从政务到公务
从电子政务到电子公务
作为实现政府管理最有效的技术手段,电子政务已经走过了初级发展阶段。在这阶段,通过把现代化的电子技术来应用于政府管理过程,提高了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效率,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方便了普通民众,意义非常重大。在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中,其所赖以存在的客观环境、技术条件、管理理念和法律政策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电子政务的内涵、方式等也发生了重大变革。一种以公共管理为背景、以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为核心内容,以信息集成为载体的信息化领域——电子公务已经出现。在信息化和全球化时代,政务向着公务的转变,管制换位于服务的理念和治理模式,就必然要求原先的电子政务向着电子公务演进,这是历史发展的趋势。
人们今天所讲的公共管理,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有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中那些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第三部门。北京大学陈庆云教授认为,公共管理是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在运用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在维护、增进与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可见,政府管理与公共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模式。公共管理是包括政府管理在内的全社会开放式管理体系。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主角,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还需若干配角,如非政府公共组织。就我国而言,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政府管理也必然要求走向公共管理。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侧重现代信息技术与行政管理(或政府管理)结合的传统电子政务称为“电子政务”,而把侧重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共管理结合的现代电子政务称为“电子公务”。电子政务是政府部门广泛采用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行政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电子公务则是电子政务是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组织广泛采用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公共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向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或服务。
电子公务发展
从历史上看,依据人类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与处理在主体、客体和手段方面的不同,我们可将公共事务管理的发展大致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早期萌芽阶段。这个阶段是从公共事务管理产生之初起一直到19世纪中叶。在原始社会中,仅存在简单的社会性公共事务,人们通过结绳记事以及面对面简单的沟通与交往来交换信息,社会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自我服务与管理。在国家产生之后,政治性公共事务产生并日益突出,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逐渐占据重要地位,受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经验式的管理为主要管理方式。
第二阶段是公共行政阶段。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80年代,无论是政治性公共事务还是社会性公共事务,其内容和范围都迅速扩大,迫切需要通过有效管理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政府最终成为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主体,主要运用行政手段,保证公共事务管理的有序规范。在信息交换上,文件往来是主要特征;在结构上,实行科层制;方式上,运用的手段是强迫命令、下级服从上级。
第三阶段是公共管理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20世纪70-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是建立在现代政治经济学和私营部门管理方法之上的。加强对社会力量的利用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要求政府进行社会、市场管理和政府职能优化,要求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将权力进一步分散和下放,不是从管理主体的角度考虑如何管制被管理者,而是站在社会与公民的立场,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特别是政府如何为公民服务,对部门内部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革,等等。与此同时,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逐渐普遍化,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社区也走上前台,信息技术成为重塑社会形态的重要力量。
随着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社区的发展,三者之间的相互依赖与冲突日渐明显,三者之间松散的关系渐渐体现,主要表现在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低下。公共事务的管理不可能仅仅依靠一个或者两个领域的信息化。应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社会化,同时伴随着信息技术与通讯技术的融合以及以移动技术为代表的普适计算机的发展,围绕公共产品的提供,充分考虑政府、企业、公众三个角色,电子公务eGBCP应时而生。
公务与电子公务
如在城市管理中,GBCP是政府(Government)、企业(Business)、公众和社区(Citizen and community)、公共设施与公共环境(Public facilities and public environment)构成的、涵盖城市公共管理服务各方面的完整动态循环系统,并构成以P为内点核心、G、B、C为外点的和谐三角。GBCP反映社会复杂的动态和谐,信息与物质叠加使其形成统一整体。P通过间接发送、接收信息成为城市公共管理服务物质基础核心。C是G、C、P管理服务的对象,GBCP系统循环运转的最终目的是满足C的需求。G通过接收和发送信息达到监管B、P和管理服务C的目的,同时接受B和C的监督。B接收来自G、C的信息,通过施加作用力于P达到满足G、C需求的目的。
围绕公共事务管理,政府、企业、公众这三个社会组成要素相互制约、影响,这种作用集中体现于该范围内的公共物品或公共环境,由此四者及其相互间制约形成了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这个系统具有自我完善机制,同时也与外部系统保持良好的沟通,力争实现全系统的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效益的最大化,这就是GBCP模式。而通讯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以及以移动技术为代表的普适计算技术的发展,为打造一个全要素的信息流畅运行的电子公务体系提供了崭新的机遇和挑战。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充分纳入G、B、C、P四个公共事务管理要素的电子公务体系,达到和谐三角的关系,辅助实现上述目标,就是本文研究的eGBCP。
放眼各类公共事务领域,只要有政府、企业、公众三者在共同参与,就可以在eGBCP电子公务理论的指导下,从业务、功能和技术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电子公务的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和系统建设。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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