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角色(sick role),又称病人身份。是指患有疾病的人为社会所期待的行为方式 。当个体被认为患了病后,他充当的原有社会角色就会部分或全部地为这一角色所取代。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认为,个体一旦被认为有病,便应部分或全部地减去其家庭的或社会的责任;对其陷入疾病状态没有责任。但社会要求其本人有恢复健康的愿望。他或由家属代表他积极求医,充分与医生合作,根据医生的建议和要求进行治疗,并愿意旮复原后重新担负起早先承担的家庭与社会责任。上述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承、互为条件的,对本角色的任何违背都会损害医患关系、对患者的治疗产生消极影响。
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生理(或)心理的病理变化;由于生理和心理的变化而导致个性行为的某些变化和
阳性体征的出现,并且这些阳性体征具有
临床诊断意义;由于个体生理或心理的病理变化,以及行为的改变和阳性体征的出现而引起一定社会关系的变化;社会对该个性患者事实的承认.
每一个病人并不是上述特征的均分体,一些具体病人身上还表现有个性特征。轻微感冒的病人是否遵从医生或亲属劝告是没有很大关系的;临终的病人是谈不上使工作能力丧失或减小的;轻病、慢性病等不一定能也不一定不应该解除其日常的
社会责任;一个有意违反操作规程、有意违反交通规则因引起创伤的病人,不能不对其自身导致伤残的行为负责;一个人想治疗其疾病,但客观上受到种种条件限制,如社会经济状况,
医疗发展水平等,都有可能使某些病人无法履行康复的
义务。
通常人们认为,一个人患病后会马上找医生诊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一些病人从疾病开始到找医生检查之间常已经历几周、几月、甚至几年,有时他们求医已为时太晚,以致失去了治疗时机。另一方面,人们又常常认为,求医的人身体上总有些疾病,但实际上也不一定如此。因为有些人求医是由于他们有某些
心理障碍,有些人是为了取得病人角色而从中取得某些利益。可见疾病行为受心理社会因素影响很大。
从身心一元论的角度看,人的身体(生理)功能同心理功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方面,心理功能的改变可以导致或伴发身体功能的变化,包括“心身反应”、“心身障碍”和“心身疾病”;另一方面,身体的损伤或疾病也可直接或间接造成人的心理上的变化,其中某些可称作“身心反应”或“
身心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