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煤炭管理局是河南省登封市的政府部门,负责全市
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职能职责
(二)贯彻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规章、制度、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市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四)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矿建设、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负责全市《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初审和监督管理。
(五)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煤矿安全监管职权,指导和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治理;对煤炭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依法提请市政府实施关闭;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六)组织协调煤炭行业技术的开发、引进、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煤矿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七)监测全市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煤炭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化工作;负责对煤炭产量进行调控。
(八)负责拟订全市煤炭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煤矿企业“五职”矿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矿企业用工管理和从业人员备案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督促产煤乡镇及煤矿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调、组织煤矿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十)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煤炭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办公室
1、负责机关政务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机关日常值班及管理工作;
3、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接待、督办查办、会议组织、印鉴管理、网页更新、政务信息、机关卫生、水电管理、基建维修、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4、制定实施机关管理工作制度;
5、负责煤炭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6、负责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联络协调工作;
7、协调督促培训中心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政工科
1、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工作;
2、负责工会、共青团、女工、计划生育工作;
3、负责人事、劳资管理、目标管理、干部职工考核工作;
4、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科
1、综合协调全市煤炭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煤矿安全发展规划;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工作;
3、协调指导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及煤矿安全技措项目管理工作;
4、协调全市煤矿“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工作;
5、协调组织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煤矿专项治理工作;
6、负责和协调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工作、安全设施设计审报、安全设施验收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工作;
7、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网络的管理维护、数据巡查报警处置、信息报告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煤矿爆破器材管理工作;
9、做好大金店、告成、徐庄煤管站辖区地方主体企业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监察工作。
行业技术管理科
1、研究编制全市煤炭工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煤矿生产技术政策、管理标准;
2、指导全市煤矿科技创新、重大技术难题攻关和“四新”技术推广应用;
3、指导协调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4、开展行业技术咨询服务;
5、做好全市基建和技改矿井的煤矿设计、安全专篇、开工许可、工程质量谁、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材料进行审查上报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矿环境保护工作;
7、对全市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进行综合管理,对全市煤矿“六证”进行统计管理;
8、协调规划上报全市煤炭资源勘探开采布局工作,协调全市煤矿资源整合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9、对全市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煤炭产量统计;
10、协调全市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11、负责全市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定岗定员、劳动组织管理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矿井关闭和参与煤矿事故灾害抢救救援工作;
13、做好大冶煤管站辖区地方主体企业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监察工作。
机电管理科
1、研究编制全市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划;2、指导协调煤矿做好机电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3、指导协调煤矿开展机电标准化管理和技术服务;4、指导协调煤矿做好机电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及大型设备选型、安装、审查等工作;5、组织开展煤矿机电执法检查活动;6、指导煤矿做好职业危害管理工作;7、做好石道煤管站辖区地方主体企业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监察工作。
安全监察执法大队
(一队、二队)
1、依法对省属主体企业兼业重组煤矿企业(含比照)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监督,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对省属主体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开展专项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3、受理、核查有关煤矿举报案件;4、配合上级部门对煤矿进行执法监察工作;5、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6、参加局组织的执法行动。
瓦斯水害防治研究中心
1、做好我市煤炭主体企业瓦斯、水害防治技术研究工作;2、协调专家团队相关工作;3、依托专家团队定期开展瓦斯、水害防治技术论坛(讲座);4、定期组织高突矿井、水害威胁严重矿井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5、开展煤矿瓦斯、水害防治工作技术咨询服务;6、对高突矿井、水害威胁严重矿井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为局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政策法规科
(安全生产研究室)
1、宣传贯彻煤炭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管理标准;2、做好煤炭行政执法规范与审核备案工作;3、指导协调煤炭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4、监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及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错案责任追究;5、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6、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财经科
1、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保密工作;2、负责资金的拨付和报销工作;3、负责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和办公设施的管理;4、负责内部审计工作;5、对机关和二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核;6、做好煤炭运销管理工作;7、做好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服务科
1、贯彻落实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制度规定;2、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煤矿办证材料的受理、审查、上报工作;3、做好煤炭行业行政服务咨询和调查研究工作。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教育培训科)
1、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煤炭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2、指导、监督煤矿企业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3、负责全市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工作;4、组织协调全市煤矿企业“五职”矿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及管理工作;5、做好全市煤矿企业用工管理和从业人员备案工作;6、配合做好局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工作;7、开展煤矿职工流动培训工作;8、对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人员进行检查;9、负责局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煤炭派出所
1、做好煤矿违法违规购买、使用、储存爆炸物品行为查处工作;2、查处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3、参与做好煤矿企业突发事件的现场治安保卫工作;4、做好派驻煤矿人员考核管理工作;5、做好机关依法综合治理工作。
纪检监察信访室
1、宣传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2、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3、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性、党纪、政纪教育和廉政教育;4、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5、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6、受理党员及其工作人员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7、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负责做好群众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转办、督办工作。
矿山救护队
1、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2、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3、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4、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戴
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5、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6、做好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7、协助矿井搞好职工救护知识的教育;8、参加局组织各项中心工作。
煤管站
1、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在辖区各煤矿的贯彻落实工作;2、对地方主体企业煤矿开展日常性的监督监察;3、对省属主体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含比照管理)依法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4、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指导煤矿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6、配合做好煤矿抢险及事故调查工作;7、及时按要求报告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各种信息、数据、资料。
领导分工
党委副书记、局长胡彦敏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委书记、副局长靳建伟同志主管党务和煤矿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科、财经科、监控中心、大金店煤管站、告成煤管站,分管大金店镇辖区和告成镇辖区地方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联系人大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梁贵宾同志主管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煤炭运销,主管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分管政工科、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党委副书记雷松彬同志主管煤炭执法、举报件受理、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分管办公室、监察执法大队一队,分管大冶镇、宣化镇、送表矿区、石道乡、君召乡、颖阳镇辖区省属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煤矿、比照省属煤炭企业管理煤矿的执法监管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怀庆同志主管煤炭行业技术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分管行业技术管理科、大冶煤管站、矿山救护队、欣安煤矿测控仪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分管大冶镇、宣化镇辖区地方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明森同志主管技术装备、职业危害、煤炭法制、安全生产政策研究工作,分管机电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研究室、石道煤管站,分管送表矿区、石道乡、君召乡、颖阳镇辖区地方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耿明臣同志主管煤炭执法工作,分管监察执法大队二队,分管告成镇、徐庄镇、白坪乡、大金店镇辖区省属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煤矿、比照省属煤炭企业管理煤矿的执法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孟春生同志主管行政服务、纪检、监察、宣传、信访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行政服务科、登封煤讯编辑部、分管徐庄煤管站,分管徐庄镇辖区地方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瑞星同志主管煤炭生产秩序管理、督查、瓦斯水害防治研究、派驻煤矿驻矿人员管理工作,分管督查科、派出所、瓦斯水害防治研究中心、驻矿办。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任智勇同志服务援疆工作。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