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纹伊蚊是双翅目蚊科伊蚊属昆虫,别称黑白蚊子、花蚊子等。雌蚊体型中等,黑色;中胸盾片有一白色纵条,通常后部逐渐细削,并在小盾片前区分叉;盾片两侧翅基前有一簇宽白鳞,盾角无鳞簇;前胸后背片及翅前、翅上鳞簇不连成一纵线,中胸腹侧板和后侧片的鳞簇明显分开;足的跗节有基白环,跗节5全部或大部白色;小盾片3叶被白鳞;腹节2-6背板具基白带。雄蚊腹节9背板呈山峰状,中央有一突起。
动物学史
白纹伊蚊起源于亚洲,后由起源地扩散至全球70多个国家。
欧洲:白纹伊蚊在欧洲最早的记录是1979年,于
阿尔巴尼亚第一次发现白纹伊蚊,其后在欧洲多数国家都有出现,其中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摩纳哥、瑞士、西班牙、荷兰、希腊等。2012年的研究显示,白纹伊蚊首次在俄罗斯境内被发现。截止2013年,未发现白纹伊蚊的欧洲国家有奥地利和葡萄牙。
美洲:1985年8月2日,美国的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地区的哈里斯蚊虫控制区发现白纹伊蚊,这是第一次在美国境内发现该蚊种,也是整个美洲境内首次发现白纹伊蚊。此后,该蚊迅速向美国东部地区扩张。到1999年,美国有25个州已确认有白纹伊蚊种群。相反,白纹伊蚊向美国西部和北部的扩张却相对缓慢,一方面是由于北方气候较冷,不适宜白纹伊蚊生存;另一方面是因为美国西部地区气候比较干燥,也不适宜该蚊生存。截止到2012年,白纹伊蚊已从其起源地德克萨斯州南部扩散到新泽西州和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约跨越纬度14°。
非洲:非洲于1991年在南非的
开普敦首次发现活的白纹伊蚊幼虫,该幼虫从日本进口的旧轮胎中发现,而且据推测在非洲很多地方可能已经存在白纹伊蚊但未被发现。同年在尼日利亚Delta州黄热病大流行,在对相关疾病媒介的调查中发现,白纹伊蚊已在非洲境内繁殖。2001年11月,在西非的赤道几内亚比奥科岛上于人工器皿中发现白纹伊蚊生境。2007年3月在一项疟疾传播调查中显示,白纹伊蚊在
加蓬的Libreville、Estuaire省有发现。
形态特征
鉴别特征:白纹伊蚊
成虫盾片有中央银白纵条,翅基前有一银白宽鳞簇。
幼虫栉齿基部具细繸;尾鞍不完全;腹毛1-Ⅶ通常分4枝,2-Ⅶ通常单枝。
成虫
小型到中型
蚊虫。头鳞典型。喙比前股略长,暗褐色。触须约为喙的1/5长,黑色,末段背面银白色。前胸前背片和后背片都具有银白宽鳞,后背片上方并有褐色窄鳞。中胸盾片上有一条银白窄鳞形成的中央纵条,前端后伸而略为细削,并在小盾片前区分叉,有的在分叉前中断,叉枝两侧有一对白色亚短中线。翅基上有一些白色窄鳞,小盾片覆盖银白宽鳞,中叶末端有黑宽鳞。侧背片平覆白宽鳞。有亚气门鳞簇,无气门后和气门下鳞簇。翅鳞一致深褐色,仅前缘脉基端有一白点。平衡棒结节具黑鳞。足深褐到黑色,各足股节都有明显膝白斑,前股和中股的腹面和后面有不同程度的白色区,后股前面基部3/4有宽白纵条,愈向基部愈宽,后面的白色区较短,通常约占全节的基部一半。后足跗节1—4有基白环,跗节5全白或大部白色。前胫腹面有淡色纵条;中胫后面具淡色鳞。前跗节1—2有基白环或白斑;后跗节1—4有宽基白环,节5全白。背板黑色,节Ⅰ
侧背片覆盖白鳞;节Ⅱ—Ⅶ有基白带和侧白斑,基带两端加宽,但不和侧斑相连。节Ⅱ—Ⅲ腹板全部或大部白色;节Ⅵ—Ⅴ腹板黑色而有宽基白带;节Ⅵ腹板有亚基白带;节Ⅶ腹板黑色而仅有少数侧白鳞。
触须比喙略长,节2—5都有基白环或白斑。腹节Ⅱ和Ⅶ背板仅有侧斑而无基白带,有的节Ⅱ背板基部中央有白鳞,节Ⅷ腹板大部白色。腹节Ⅸ背板山峰状,有一不同程度的中央突起,侧叶远离,各具4—8根刚毛;节Ⅸ腹板长而宽,弓形,无特殊刚毛。抱肢基节长约为宽的2.5倍,背基内区有一片10多根刚毛。抱肢端节比基节略短,末端略为膨大,有少数细刚毛;指爪位于末端。小抱器发达,膨大部分具很多刚毛,腹面的宽,端角的最长,末端弯曲。
幼虫
触角不到头的1/2长;1-A位近中央。头毛1-C细弯,4-C细小而分很多枝,5-C通常单枝,偶有分叉的;6-C单枝或远离基部分叉,偶也有3分叉的;7-C分2—3枝;这三毛通常有稀疏的细侧芒。
胸毛和腹毛发达程度,包括分枝和长短,有较大个体变异,有的部分刚毛粗壮而近似星毛状。腹毛1-Ⅶ通常分3—4枝,不超过5-Ⅶ的2.5倍长;2-Ⅶ通常单(1—3)枝。
栉齿仅基部有细缝,6—10个,排列成整齐的单行。呼吸管无管基突,指数2.0—2.5,长为基宽的2.2—2.6倍,为尾鞍长的2.8—3.3倍;梳齿5—16个,通常8—12个,多数具2侧牙;1-S位近管中央,分2—4枝。尾鞍不完全;腹毛1-X分2—3枝,有细羽状侧枝;2-X分2枝,其中一枝略短;3-X单枝;4-X8株,都位于栅区。肛鳃明显比尾鞍长,腊肠状。
栖息环境
白纹伊蚊作为半家栖的蚊种,可滋生于多种生境,主要在人工、植物容器和积集雨水的石穴、石臼、石槽、水泥地等。人工容器包括室内外和住屋周围的家庭用品或废弃物,如缸、罐、盆、泡菜坛、花瓶、破瓶、罐头盒、废旧轮胎等。植物容器主要是指竹筒、叶腋、树洞、椰子壳等积水。在中国南方一些地区,竹林中的竹筒积水是白纹伊蚊比较普通的卵生场所。
白纹伊蚊通常在孳生地周围栖息。常喜栖息在阴暗、避风区域,像室内的卧室、客厅、厨房水池、碗橱处和悬挂汗污的衣物上,住房周围的草丛、竹林、葡萄架、缸罐内壁和猪栏等处,野外的防空洞、树洞、灌木丛和草丛等隐蔽的地方,建筑工地的水池、水槽近水面内壁、阴暗存放物等场所;在竹林、树洞等野外孳生地,白纹伊蚊多栖息在附近的草丛和植物叶子下面。这些场所的温湿度及光照等条件较适合白纹伊蚊吸血后完成生殖营养周期。
生态习性
白纹伊蚊是
完全变态的昆虫,即生活史包括卵、幼虫、蛹和成虫等4个时期。卵、幼虫和蛹都在水中生长发育,成虫在陆上生活。
吸血习性
雌蚊偏吸人血,多在户外侵袭人体,但也有在室内叮咬吸血者。
白纹伊蚊全天都有吸血现象,活动高峰多出现在早晨日出前1—2小时和日落前2—3小时,通常后一个时段高峰较前一个时段高峰明显。此外,这种蚊还具有多次吸血特性,且随着时间的延长,多次吸血率增高,这种生物学特性,对登革热病毒传播具有重要的流行病学意义。
美国曾对白纹伊蚊吸血习性进行过研究,结果表明:这种蚊主要吸食哺乳动物和鸟类动物血液,宿主动物范围很广;野外捕获蚊虫的血液来源鉴定表明:64.0%为哺乳动物血,16.9%为鸟类血,15.7%为兔血,人血仅为5.2%,但也有研究认为白纹伊蚊对动物的吸血习性与宿主提供情况有关。这些都说明,登革热病毒完全有可能在人与这些动物之间传播。
季节消长
白纹伊蚊幼虫和成虫的季节消长,与各地的气温和降雨量有密切关系。由于中国南北气温和降雨量的差异,让这种蚊早春出现的时间和季节消长不相同:
由此可见,随着纬度的增高,气温的下降,白纹伊蚊幼虫和成虫出现的时间也随之而推迟。
越冬习性
中国横跨4个气候带,南北温差很大,因此白纹伊蚊因气候差异在各地的越冬方式有所不同。
按照幼虫存活情况划分:
按照纬度划分:
分布范围
世界分布
白纹伊蚊主要分布在
东洋界,延至分布到
古北界,奥州界和非州界。分布界限为,东到夏威夷群岛,南到澳大利亚,西到法属索马利兰和马达加期加岛,北抵中国东北和日本。分布路线是,自日本东京经朝鲜,中国东北辽宁斜向不丹、尼泊尔,向西达印度、巴基斯坦,再斜向非洲东北角的法属索马利兰,经南面马达加斯加和毛里求斯,然后折向东,经澳大利亚再转向东北经新几内亚,最后达
夏威夷群岛。
图注:颜色越深表示白纹伊蚊分布越密集。
2022年5月,据《巴黎人报》报道,虎蚊又名白纹伊蚊,源于东南亚,于2004年登陆法国,现已越来越适应法国的气候。根据法国国家食品、环境及劳动卫生署的报告,法国67个省份发现虎蚊,随着气温回升呈现蔓延趋势。该机构协调员艾尔莎·奎勒里介绍说,虎蚊不断向法国北部地区扩散,在巴黎大区周边、罗讷河谷和大西洋沿岸越来越密集。
中国分布
白纹伊蚊在中国的分布是,北至沈阳、大连,西至陇县和宝鸡,西南至西藏,向东中国大部分地区均有分布。分布的走向大至为,自沈阳向西南,斜向河北宣化,经山西,陕西省的韩城、铜川、陇县、宝鸡和阳平关,至四川雅安、九龙、盐边,折向西至西藏的察隅、墨脱,直接连到不丹、尼泊尔两国。
其中,白纹伊蚊的适生区主要集中在中国南方地区,最适宜的分布区是
北纬30°以南,即海南、台湾、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南、贵州、重庆和云南等省;西北边界延伸至四川的东南部和陕西、山西、河北、辽宁四省的南部、以及甘肃和西藏的局部地区。
繁殖方法
白纹伊蚊一般喜在黑色和棕色的容器、位置粗糙的表面、较低位置的容器内产卵。其中,以白天产卵为主,光照对产卵有一定影响。此外,气温也影响白纹伊蚊的产卵,研究发现白纹伊蚊幼虫在6月和9月为高峰期,此后数量逐渐下降,说明温度对产卵具有重要影响。
雌蚊产卵数由数粒至300-400粒不等。卵期1-4天。
物种危害
白纹伊蚊既是一种攻击性很强的蚊子,也是一种重要的病毒媒介,它可以传播很多的病原体。白纹伊蚊是登革热的第二大媒介,仅次于埃及伊蚊,实验证明,白纹伊蚊能够传播7种甲病毒(如东马脑炎和罗斯河病毒),8种布尼亚病毒(如克罗斯脑炎病毒和裂谷热病毒)。它还能传播3种黄病毒给人(日本脑炎、西尼罗河和
黄热病),并能过经卵传播登革热和上述3种黄病毒。
当雌性白纹伊蚊叮咬了带有病毒血症的病人和猴类后,病毒在蚊体内增殖,经过8-10天的潜伏期后,再将病毒传播给健康人,白纹伊蚊感染后无症状,但可
终生携带和传播病毒,并可经蚊卵传递给后代。雄性白纹伊蚊虽不吸血,但可通过与雌性伊蚊交配将登革病毒传递给雌性伊蚊。雌性白纹伊蚊偏吸人血,是非常活跃凶猛的刺吸血者,所以它不仅是登革热的重要媒介,而且吸血骚扰性很大。
防治方法
蚊虫的综合治理方法包括环境治理、生物防治、化学防治、法规防治和遗传防治等。针对白纹伊蚊的防治主要采取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的环境防治,当暴发登革热疫情时,采取化学防治和环境治理并重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