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马亚王朝(
阿拉伯语:العصر الأموي), 中文又译伍麦叶王朝、奥美亚王朝,是
阿拉伯帝国的第一个世袭制王朝。
家族起源
倭马亚家族是
麦加阿拉伯贵族
古莱什部落12支系中最强盛的一支,为公元4世纪古莱什氏族部落著名首领库赛伊的长子阿卜杜勒·马纳夫的族裔延续。
“倭马亚”一名,得自阿卜杜勒·马纳夫的后代倭马亚·伊本·阿卜杜勒·沙姆斯的名字。倭马亚王朝和
科尔多瓦哈里发国都崇尚白色,故中国史书称其为“白衣大食”。
先知穆罕默德传教时期,倭马亚家族首领
艾布·苏富扬是多神教麦加贵族的政治代表,以坚决反对穆罕默德闻名。
公元622年,阿布·苏富扬迫使穆罕默德及其追随者迁居叶斯里卜(
麦地那),阿拉伯人称这一年为
希吉拉(迁徙),伊斯兰教历则以这一年为纪元元年。而与此同时,
倭马亚家族另一重要成员
奥斯曼·本·阿凡却是穆罕默德的最早追随者和最亲密的战友之一。
王朝历史
王朝创建
先知穆罕默德逝世时因未对其继承人的产生方式作出任何指示,所以先知去世后伊斯兰世界在哈里发人选问题上随即发生分裂。
倭马亚家族的
奥斯曼·伊本·阿凡于公元644年成为
哈里发,他大力扶持本家族成员在帝国境内担任军政要职,引发很多人的不满。倭马亚家族在奥斯曼时代势力大为扩张,但很多人记得他们家族是先知创教初期伊斯兰最凶恶的敌手。
公元656年
奥斯曼·本·阿凡遇刺身亡,其堂侄、叙利亚总督穆维叶对先知的堂弟兼女婿阿里·本·艾比·塔里卜继任哈里发不满,遂引发大规模内战。
穆阿维叶是穆罕默德传教时代的宿敌
阿布·苏富扬的儿子,在公元630年
麦加被穆罕默德占领后与父亲一起皈依了伊斯兰教。穆阿维叶于公元633年参加伊斯兰对
叙利亚的征服战后成为
大马士革总督。后来穆阿维叶在其堂叔奥斯曼任哈里发时代获得对整个叙利亚的军政统治权,完全把叙利亚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来经营。
公元657年,穆阿维叶在隋芬战役中依靠“真主裁决”的伎俩战胜
阿里,并在阿里(最后一位“纯洁的哈里发”)于公元661年被刺杀后,压服反对者,成为
哈里发。
公元679年,穆阿维叶宣布其子叶齐德为哈里发继承人,从而将伊斯兰哈里发选举制度破坏,
阿拉伯帝国从此成为由世袭王朝统治的封建国家。
平定内乱
伴随倭马亚王朝的建立,其最大的反对派力量伊斯兰什叶派勃然兴起。
什叶派不承认倭马亚王朝哈里发地位的合法性,坚持认为哈里发一职只能从先知女婿
阿里的后代中产生。由于阿里的长子
哈桑主动放弃
哈里发地位并在
穆阿维叶一世统治时期被人毒死,什叶派转而支持阿里的次子侯赛因成为哈里发。侯赛因又在公元680年(
叶齐德一世统治时期)被倭马亚王朝军队杀害,这件事更使什叶派极为震怒。
阿卜杜拉·
伊本·祖拜尔(穆罕默德最初的信徒和战友老
祖拜尔之子)强烈反对倭马亚王朝,他的势力实际占领着
阿拉伯帝国境内的很多地区,并在
汉志的
麦加(希贾兹)建有自己的独立政权(自称哈里发),阿卜杜拉·伊本·祖拜尔的行为得到
阿拉伯半岛和
伊拉克等地反倭马亚政权的各派势力支持。在哈里发
阿卜杜勒·马利克时代,倭马亚王朝才消灭了
麦加的什叶派政权。
在整个倭马亚王朝时期,中央政府与什叶派的战争一直持续不断,但什叶派从未被彻底剪除。什叶派最后协助
阿拔斯王朝终结了
倭马亚家族的统治。
倭马亚王朝的另一支主要反对力量是伊斯兰
哈瓦利吉派,该派主要是由
隋芬之战后因反对阿里屈从于
神裁结果而脱离阿里阵营的士兵和信徒构成。
对外扩张
倭马亚王朝时代,
阿拉伯帝国的对外征服达到了一个高峰。他们的疆域最广阔之时东至
中亚、西至西班牙。
穆阿维叶继任哈里发以后不久,就调兵遣将,东西两面出击。
哈贾吉·本·优素福在阿卜杜勒·马利克时代率领阿拉伯军队向中亚挺进,东线大军于公元664年占领
阿富汗斯坦首府
喀布尔,然后挥师北上,进军中亚内陆地区。先后征服
布哈拉、
撒马尔罕和
花剌子模等广大地区,直至
帕米尔高原始为唐军(中国)所阻,而阿拉伯人的宗教最终征服了这一地区。
与此同时,东线战场的另一支阿拉伯军队,在哈贾吉·本·优素福的侄子
穆罕默德·伊本·卡西姆率领下南下远征印度,迅速征服了信德和
旁遮普地区,标志着伊斯兰教从此在印度扎根。
在北方,阿拉伯军队曾三次进攻君士坦丁堡,由于拜占廷皇帝
利奥三世利用君士坦丁堡天险和秘密武器“
希腊火”抵抗,而未能得手。
在西方,阿拉伯人消灭了拜占廷的
北非驻军,占领从
突尼斯直到
摩洛哥的
马格里布。阿拉伯人使当地的
柏柏人很快改宗伊斯兰教,并以他们为主力部队,跨越
直布罗陀海峡进攻西班牙。
公元711年,倭马亚王朝的埃及总督
穆萨·伊本·努赛尔手下的摩尔人将领
塔里克·伊本·齐亚德率领穆斯林军队渡过直布罗陀海峡(该海峡以塔里克的名字命名,Gibal—Tariq)进入
伊比利亚半岛。不久穆萨·伊本·努塞尔本人率领更多军队赶到。两位将军攻占西班牙三分之二领土,进而征服日耳曼人的
西哥特王国,建立了安达卢斯王朝。
公元732年,穆斯林军队穿越
比利牛斯山,进攻法兰克王国,由于到达了其扩张的极限,在
普瓦提埃战役为法兰克王国宫相
查理·马特所击败。
至此,倭马亚王朝时代的阿拉伯人基本结束了大规模的对外征服。初期四任哈里发和倭马亚王朝的两次大规模征服运动,为阿拉伯帝国奠定了疆域基础。
到公元8世纪前半叶,
阿拉伯帝国基本形成。它的版图,东起
印度河和
帕米尔高原,西至
大西洋的
比斯开湾,南自
尼罗河下游,北达
里海和
咸海南缘,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土地,是当时世界上领土最广大的帝国。
最终灭亡
由于与
什叶派和
哈瓦利吉派的持续冲突,倭马亚王朝的统治长年陷于不稳定状态之中。两派都采取暴力手段抵抗倭马亚王朝的镇压行动,以至数位倭马亚王朝哈里发死于刺客之手。而且,几乎所有倭马亚王朝哈里发的在位时间都极短。国内的政治敌对最后葬送了倭马亚王朝。
穆罕默德的叔父
阿拔斯·伊本·阿卜杜勒·穆塔里卜的后代阿布·阿拔斯-萨法赫利用什叶派与哈瓦利吉派暴动之机,借助波斯人
阿布·穆斯里姆的军事力量最终推翻了倭马亚王朝。所有倭马亚家族成员都遭屠杀。
王朝余脉
在阿布·阿拔斯(外号“萨法赫”,意为屠夫)对倭马亚家族的屠杀中,有一名幸存者阿卜杜勒·拉赫曼(即日后的埃米尔
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逃至西班牙地区,并于公元756年在那里建立了
后倭马亚王朝。该政权在阿拉伯帝国的倭马亚王朝崩溃之后长期以科尔多瓦为中心统治
伊比利亚半岛广大地区,成为欧洲最重要的伊斯兰教政权。
历代统治者
阿拉伯哈里发(661年 — 750年)
穆阿维叶二世:683年—684年
马尔万一世:684年—685年
阿卜杜勒—马利克:685年—705年
瓦利德一世:705年—715年
苏莱曼:715年—717年
奥马尔二世:717年—720年
叶齐德二世:720年—724年
希沙姆:724年—743年
瓦利德二世:743年—744年
叶齐德三世:744年
易卜拉欣:744年
马尔万二世:744年—750年
科尔多瓦埃米尔(756年 — 929年)
哈卡姆一世:796年—822年
阿卜杜勒·拉赫曼二世:822年—852年
穆罕默德一世:852年—886年
蒙齐尔:886年—888年
阿卜杜拉·伊本·穆罕默德:888年—912年
科尔多瓦哈里发(929年 — 1031年)
政治制度
君主制度
倭马亚王朝的统治制度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建立不断变化,早期哈里发时代的政治体制已不合乎客观需要。倭马亚王朝建立初期,反对派在各地暴乱,贝都因人厌恶纪律和放荡不羁的行为又复活起来,国家陷于动荡不安和四分五裂的状态。因此,
穆阿维叶登上哈里发宝座以后,首要任务就是恢复秩序,谋求建立
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体制。他和他的后继者,在早期哈里发体制的基础上,参照拜占廷旧制,发展和健全了阿拉伯帝国的国家机制。
穆阿维叶作为哈里发,是政治、军事和宗教的最高首领,集政权、军权和
神权于一身。为使倭马亚家族独占至高无上的哈里发权力,穆阿维叶废止了哈里发
选举制度,实行世袭的
君主制。
政权机构
国家政权机构在哈里发以下设各部大臣,辅佐哈里发分掌行政、财政和宗教等方面的事务。其中以掌管财政、税务的部门最为重要。地方行政方面,全国分为 9 省(后来改为 55省),行省总督称艾米尔,由哈里发任命,掌全 省军政大权,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另有税务官掌全省税收,直接对哈里发负责。行省的宗教首领由总督或地方法官兼任。大法官通常在宗教学者中选拔,除办理案件外,还负责管理宗教基金及孤寡的财产等工作。省以下设 县,县长由总督任命,报中央备案。
修建城堡
倭马亚朝阿拉伯帝国是以沙漠出身的征服者阿拉伯人的统治为基础的。阿拉伯征服者在征服每一个省区后,都在沙漠和农业的交界处建立一系列的城堡(阿姆撒尔),或利用原有的城市作为统治的据点,他们按照部落,分片住在各个城区里。他们是特权的统治阶级,既占有土地,又领取丰厚的年金。后来这些城堡发展为城镇,成为附近地区的商业中心。其中有的发展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如
伊拉克的
库法和
巴士拉,
叙利亚的
霍姆斯,
埃及的福斯塔特,
突尼斯的克鲁昂等。
首都
大马士革地处东西方交通要冲,是国际商业贸易的总汇,交通便利,作为帝国的政治中心,适合于控制边远行省。为了加强哈里发专制集权统治,倭马亚王朝的统治者十分注意交通和通讯的建设。从大马士革到各行省和各城区都有大道相通,沿路设置驿站,遇有紧急情况,信息迅速传到大马士革。驻在各城区的阿拉伯军队,一旦接到哈里发的指令,便可快速作出反应。
同化文化
阿拉伯帝国幅员辽阔,民族复杂,人口众多。阿拉伯人作为统治者是少数,而且其民族先进程度远远落后于被统治的各族人民。为了克服阿拉伯人统治上的这种弱点,倭马亚王朝积极鼓励非阿拉伯各族人民改宗伊斯兰教,并许诺与阿拉伯穆斯林享受同等待遇。为了提高阿拉伯语在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重要性,哈里发规定阿拉伯语为法定官方语言;凡官方文件、官场交谈、教育和伊斯兰教用语,一律使用
阿拉伯语言。这些政策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帝国内部一些民族逐渐阿拉伯化或伊斯兰化,从而扩大了阿拉伯人统治的社会基础,巩固了帝国的统治。
松散集权
但是倭马亚王朝的
集权主义是相对的,哈里发的权力远未达到东方专制君主那样的绝对独裁,它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各省总督和阿拉伯部落长老会议制约。倭马亚朝阿拉伯帝国实质上是由许多部落、民族、宗教和阶级 等集团组合起来的比较松散的政治联合体,哈里发不过是这些集团的共同首领而已。
经济制度
阿拉伯帝国,除
阿拉伯半岛外,绝大部分是
拜占廷和
波斯帝国的原来属地。这些地区早已确立了
封建制度,阿拉伯人征服后,保存并发展了这种既存的封建生产关系,并使之与阿拉伯传统制度相结合,从而形成了具有特色的阿拉伯封建制度。
倭马亚王朝建立后,把所占领的
拜占庭和
波斯帝国的国有土地、王室和高级官僚贵族的土地以及无主地作为战利品,一律没收,归以哈里发为代表的全体阿拉伯穆斯林所有。被征服的农民在缴纳赋税条件下,允许继续保有原来的土地。哈里发还将一部分土地赐予本家族成员及其他阿拉伯贵族,作为地租的收入地,称为“卡塔伊”(qatā’i′)。卡塔伊的面积大小不等,从最低的10 加里布(1 加里布约为 1.6 平方米)到最高的8000 加里布,一般为 60—100 加里布。卡塔伊地主一般不住在农村,而住在 城镇或首都
大马士革。他们强制依附农民和奴隶为其耕作,收取高额地租, 同时享受国家给予的丰厚的年金。
卡塔伊也授予阿拉伯部落的普通农民,但 不是作为地租收入地,而是作为他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卡塔伊由于准许转 让或买卖,后来事实上变成了私有财产。比卡塔伊规模更大的穆斯林私有地, 称为“达伊亚”(ay‘a)。
倭马亚家族和总督等特权者都占有很大的达伊 亚,其中最大的是哈里发的沙瓦非。
此外,
清真寺和一些慈善机构也占有相 当数量的土地,称为“
瓦克夫”。瓦克夫不准转让、抵押或买卖。按伊斯兰教法规定,穆斯林占有的土地除缴纳宗教
什一税外,免纳一切赋税。帝国的赋税主要从农民征收。
改宗伊斯兰教的非阿拉伯人的穆斯林,阿拉伯人称他们为“
麦瓦利”(单数为“毛拉”)。倭马亚朝初期,哈里发为巩固其统治,曾鼓励被征服的各族人民改奉伊斯兰教,并许诺与阿拉伯人享受平等待遇。但随着改宗伊斯兰教的麦瓦利日益增多,政府的税收日趋减少。及至哈里发政权巩固以后,便不再鼓励人们改奉伊斯兰教,对已经改宗伊斯兰教的麦瓦利也没有实现与阿拉伯人平等的诺言。麦瓦利人除免纳
人头税外,必须缴纳包括
土地税在内 的各种赋税,参加军队也只能当步兵。
未改宗伊斯兰教而仍保持原来信仰的原住民,阿拉伯人称他们为“迪米人”。迪米人的社会地位更低,他们必须缴纳包括土地税和人头税在内的一切捐税,并且不能担任公职,也不得反对穆斯林。
文化建设
倭马亚王朝时代建立了伊斯兰教几座最重要的几座清真寺,包括
耶路撒冷的
圆顶清真寺和
阿克萨清真寺,以及大马士革的
倭马亚大清真寺等。
阿卜杜勒·马利克任哈里发时代,发行了阿拉伯人自己的第一种金币
第纳尔,并在全国流通。21世纪,不少
阿拉伯国家的货币名称仍然叫作“第纳尔”,由此可见影响之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