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基于有利于
股东的原则而采用白衣骑士策略来抵御恶意收购,那么白衣骑士的收购条款应当比恶意收购者更加优厚。从本质上说,白衣骑士策略就是寻找能够提供更优厚收购条件的收购者与
恶意收购者展开竞争收购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尤其是上市公司,由于管理层大权在握,并没有真正从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如果
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健全,白衣骑士策略在很多时候往往会沦为为了保护管理层的权益,基于管理层的
个人利益和私人交情来寻找“最熟悉最友善”的收购者的扭曲结果。
在2002年
丽珠集团的
股权之争中,
公司管理层与第一大
股东光大集团不合,光大集团有意将全部
股权转让给合作伙伴
东盛科技。为了避免公司控制权落入
东盛科技之手,公司管理层主动与
太太药业配合,将公司第二
大股东丽士投资所持有的丽珠集团的股份以较优惠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太太药业,而丽士投资由丽珠集团员工持股会持股90%。太太药业同时通过
二级市场收购流通
A股和B股,以及
协议收购法人股等方式最终成为丽珠集团的
实际控制人丽珠集团既避免了被非友好方所控制,又促进了行业发展,提高了公司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