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公司指没有
固定资产、没有固定经营地点及定额人员,只提着皮包,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或集体。
好比是只有皮包的公司,两三个人,七八个章,就是说这个公司没有真实的
注册资金,只是个空壳。
林某,是广东省
高州市人,多年前来到
浏阳经商。为了赚取巨额非法利益,2017年年底,林某在结识
岳阳男子付某(
另案处理)等人后,共同商议在浏阳成立公司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事宜。
公司成立后,林某等人雇请业务员,通过发放传单等方式,以约24%的年
回报率为诱饵,打着投资合作、借款、会员充值的
幌子,向社会不特定公众
吸收存款,用以所谓的
生态养老事业。
成立一家不开展实质业务的皮包公司,然后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邀人投资入股。广东男子林某通过这一手段,先后向66人非法筹集资金528万元,好在林某的
违法行为被淮川街道办事处及时发现并报警。近日,林某因构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
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
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