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投资控制是指在整个
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力求使项目满足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项目
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1.根据监理合同确定的
投资控制范围,设定投资控制的具体内容,并经建设管理单位确认;
3.及时审查有关方提出的
承包合同范围外的价款申报;对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要进行审核和确认其
经济和
技术可行性,按“工程进度款结算审核办法”和“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4.由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核实施工申报的已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由负责技经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核定相应结算价款,由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把关并经
签证确认后,转报建设管理单位作为与施工承包商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6.工程完工,项目监理部负责
监督责任单位及时整理结算资料,汇总后报送建设管理单位。
1、认真了解建设管理单位对投资控制的愿望和要求,依据签订的监理合同,
组织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认真讨论,力求实现。
3、认真审核施工承包商的结算价款申报,要求尽量做到有量有
单价,必要时采取与施工施工承包商事前共同洽商制订与工程进度密切结合的价款结算额度划分
标准,统一执行。严格核定承包合同范围外的价款支付,其中包括
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委托洽商、材料代用、
材料差价、价款索赔等等,防止
申报不合理、不符合有效
文件规定的价款签证。
4、严格控制材料差价的申报
结算。属于承包合同约定范围外
需要建设管理单位承担的
差价,申报结算方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有效依据供监理核定。
6、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投资使用情况,经常关注和分析对投资有影响的各种因素变化,并将分析结果通报建设管理单位,以便及时采取
控制措施。
7、所有监理经手的投资控制数据,均建立台账,以提高
数据的可复核性和管理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