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海关是指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海关业务的海关。我国共有42个直属海关,除香港、
澳门、
台湾地区外,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海关就本
关区内的海关事务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直属海关承担着在关区内组织开展海关各项业务和关区集中审单作业,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海关各项政策、法律、法规、
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的重要职责,在海关三级业务
职能管理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第二层次是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
海关总署驻天津特派员办事处和
海关总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42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
隶属海关机构。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
(1)对关区通关作业实施运行管理,包括执行总署业务参数、建立并维护审单
辅助决策参数、对
电子审单通道判别进行动态维护和管理、对关区通关数据和相关业务数据进行有效监控和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