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性能功效相类似的两种
药物配伍使用(一般只讨论两种药物之间,当然也可以多种),可以增强某种或几种治疗效应,增强
治疗作用。也就是增强其功效,增强的功效可能是一种也可能不止一种。(这是第六版《
中药学》教科书定义)。
李时珍说:“相须者,同类不可离也”。“同类”,是指在性能功效方面有很大的
相似性,按现代以功效分类的中药学书中,它们基本在同一章节里面。当然,“同类”的化分可能有
人为因素存在。“不可离也”,指两药配伍在一起可以产生意想不到的或者不是简单相加的效果。支持这种说法的往往是许多名方的配伍。比如
麻黄汤里的
麻黄、桂枝,均属
发散风寒药,是“同类”。这两味药在一作用效果是仅使用其中
一味药所无法达到的。再如
银翘散里的金银花与连翘,
桑菊饮中的
桑叶与菊花,大承汤中的大黄与
芒硝等等。
在《
神农本草经》中没有相须这一说法,而是说什么药配什么药“良”,或什么药得什么药“良”。后人认为这其实就是“相须”的意思。但在《神农本草经》中相配对的
药对往往不是同类的。认为相须要同类是对《神农本草经》的发展。
但判断是否属“相须”,主要以“不可离也”为主要依据,现代有人作过一个药理实验,
全蝎与
蜈蚣都有抗
惊厥的作用,于是以抗惊厥作为一个药理指标,当这两味药各用0.5克相配时,抗惊厥效果相当强,但若只用一克蜈蚣时,仅有一点点抗惊厥的作用,而用一克全蝎时,甚到于没有发现明显的抗惊厥作用,若单用0.5克其中一味时,也没有这种作用,就是在等量配伍时才能有这个效果,这就不是简单的两位药相加,而是1+1>2,这样的两味药,就是所说的“不可离”,即相须。
而
桂枝汤里的桂枝,
白芍,相配后产生一种新的功效---
调和营卫。也是不可离。属相须,但此二味不是同类,所以古人强调“不可离”,而轻“同类”,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
1. 亦作“ 相需 ”。互相依存;互相配合。《诗·
小雅·谷风》“习习谷风,维风及雨” 毛 传:“风雨相感,朋友相须。” 汉
王充 《论衡·无形》:“人禀气於天,气成而形立,形命相须,以致终死。” 南朝 梁
刘勰 《
文心雕龙·丽辞》:“夫心生文辞,运裁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明史·流贼传·李自成》:“ 自成 善攻, 汝才 善战,两人相须若左右手。” 谢觉哉 《不惑集·冷和热》:“冷和热是相需为用的,是统一
性的对立面。”
2. 相互等待。《
汉书·王莽传中》:“羣公奏请募吏民人马布帛绵,又请内郡国十二买马,发帛四十五万匹,输 长安 ,前后毋相须。”
颜师古 注:“须,待也。” 三国 魏
曹植 《
仙人篇》:“徘徊九天上,与尔长相须。” 宋
叶适 《
张氏东园送王恭父得殿字》诗:“燕鸿不相须,进趣自求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