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书记
中共某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省纪委书记,全称中共某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一般由省委常委兼任,行政级别省部级副职。 落实党中央、中共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
行政级别
省级副省级,部级副部级,省部级副职
各省纪委书记
产生方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明确,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必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中纪委要会同中组部等有关方面,掌握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这意味着,中纪委、中组部将建立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人才库”。
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提名、考察。中共中央委员会批准任职。
落实党中央、 中共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8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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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行政级别
各省纪委书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