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点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
省重点学科,是指地方建设的省级重点学科
学科设置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一级学科直接认定为省级重点学科(一级),所覆盖的本校所有以二级学科设置的省级重点学科(含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均不再保留。
省级重点学科按照一级学科进行设置,其设置方式为审核认定制。省级重点学科增列或撤销原则上与所对应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同步进行、同进同出。
鼓励现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或通过动态调整增列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对应的省级重点(含建设、扶持学科)学科暂不调整,其调整与学位点新增(或动态调整)同步进行。到2020年,各高校现有按二级学科设置的省级重点学科不再保留。
非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现有省级重点学科(一级),到2020年如果未取得博士学位授权,将自动降格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只取得硕士学位授权)或省级重点扶持学科(未取得硕士学位授权)。
学科建设
湖南
2012年,湖南省在“十二五”省重点学科的遴选中,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的力度,共立项建设了85个省级重点学科,占全省重点学科总数的43.37%。全省高校设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省重点学科4个。
江苏
2017年,江苏高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14个。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7 07:03
目录
概述
学科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