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内阁,以
内阁制为基本政体的国家,在
议会通过对
内阁(即政府)的
不信任案后,在新内阁产生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临时负责处理国家政务的过渡性政府,也叫“看守内阁”。
在
两党制的国家,
执政党控制议会,因此议会很少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而在一些
多党制的西方国家,政府联盟内各党利益交汇,关系复杂,议会经常就某党对政府的不信任动议进行表决。
比如以色列,这个
国家党派林立,内阁构成复杂,政府的政策在触及有关方面的利益时,这些党派就会向议会提出不信任案,即“
倒阁”。根据相关法律,只要不信任票数超过半数(61票),政府就自动倒台。这样,倒台后的政府就被总统指定为“看守内阁”(过渡政府)。
由于看守内阁是过渡性的,所以它通常无权制定重大的国防和外交等政策。看守内阁的职能仅限于维持
国家机器的临时性正常运作,主要包括: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国家日常性事务,以及为即将举行的大选做筹备工作等。一旦新政府产生,看守内阁的使命即告结束。
实际上,看守内阁的形成,往往是不同的党派之间在利益碰撞时相互攻讦的结果,因此它是
政治斗争的伴生物。英国的“
影子内阁”是指:某些
资本主义国家的
在野党为准备上台执政而设的预备内阁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