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号资源
由数字、符号组成的用于实现电信功能的用户编号和网络编号
码号资源是指由数字、符号组成的用于实现电信功能的用户编号和网络编号。
根据200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
“下列码号资源应当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
(一)固定电话网码号;
(二)移动电话网码号;
(三)数据通信网码号;
(四)信令点编码
(五)国务院信息产业、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码号资源。”
2018年2月1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资源情况的公示。公示信息显示,此次拟收回码号共计71个,原使用单位涉及包括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码号1003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码号10060、10064等8个)、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码号95157)、用友移动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码号10048)以及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码号95340)等数十家不同企业。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7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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