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4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
码号资源占用费。”
2018年2月1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资源情况的公示。公示信息显示,此次拟收回码号共计71个,原使用单位涉及包括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码号1003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码号10060、10064等8个)、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码号95157)、
用友移动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码号10048)以及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码号95340)等数十家不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