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鲨战术
老尼尔森发明的战术
砍鲨战术由小牛队前主教练老尼尔森发明,即采用犯规战术对付奥尼尔,减少“鲨鱼”投篮命中的机会,很多球队会通过对奥尼尔无球犯规,将他送上罚球线。不过这一战术在奥尼尔退役后已经逐渐衰微。
战术由来
“砍鲨战术”顾名思义,就是当年针对“大鲨鱼”奥尼尔发明的一种战术。因为奥尼尔在内线无解,但又存在着罚球差的致命伤,所以,很多球队会通过对奥尼尔无球犯规,将他送上罚球线。不过这一战术在奥尼尔退役后已经逐渐式微。
类似砍鲨战术的战术早在威尔特-张伯伦时代就已经用上了,那时主要对象是张伯伦(因此在那时叫砍张战术)。
这个战术不只是针对中锋,反正就是针对罚球差,但杀伤力很强的球员。对于诸如布鲁斯·鲍文这种没有进攻能力但罚球同样很差的球员,也可以通过这种战术来获得球权。
因此,砍鲨战术在广义上并不是针对奥尼尔一个人,这个战术针对其他球员时又可以被称作“砍X战术”(X即为针对者的名字,如针对本·华莱士就称为”砍本战术“)或者干脆叫“砍人战术”。台湾地区称为“骇客战术”(注:骇客即英文hack的音译,意为砍)。
众所周知,砍鲨战术最著名的范例就是针对shaq那惨不忍睹的罚球命中率所设计的“阻碍”他得分的手段,而它的名字被认为源于原NBA达拉斯小牛(注:maverick,按球迷通俗习惯在此被通假为小牛)队主教练唐·尼尔森在对芝加哥公牛队设计的一种特殊防守战术。然而,这个战术最终是在对中锋shaq以及他所在的洛杉矶湖人队的比赛中为世人所熟悉的。有争议的是,这个战术的核心就是在每当湖人队持球一段时间后就对可怜的shaq进行一次故意“人身侵犯”。
连续故意犯规策略是一种由来已久的防守战术,它主要用于在比赛临近结束时落后的一方。显然,它的缺点是被犯规方会得到罚球机会。正常情况下,一个正常的NBA球员有着相当高的罚球命中率,这就意味着以犯规罚球终止一次对方的控球比让对方正常面对自己的防守会落后更多的分数。
举例说明:联盟进攻最好的球队只能在每次持球后平均得到1.1分,而即使让一个罚球命中率不足60%的队员罚两个球也能比前者得到更好的效果。介于联盟罚球最烂的球队也有平均70%的罚球命中率,连续故意犯规策略并不是最有效的防守战术。
然而,当落后的一方不能再在正常防守中任时光飞逝,他们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停表上——这也就是这个策略的潜在功能,简单来说,就是尽快夺回球权。
联盟中这个战术还处在方兴未艾之时,通常的做法是向场上罚球最糙的人犯规,不管球在不在他手上。但是当对一个兼备天使般的才华和魔鬼般的罚球的巨星进行这种所谓的“无球”犯规(The Off-The-Ball Foul Rule)时,这个战术最终成为了联盟中的一个问题,而这位巨星就是大名鼎鼎的沃尔特·张伯伦(Wilt Chamberlain)。
张伯伦的伟大和绝对的统治力让他顺理成章地成为比赛最后胶着时场上的重要棋子,而同时他那灾难性的罚球(职业生涯平均51%)也让他顺理成章地成为对手故意犯规的首要目标。就连张伯伦自己都因为对手把他送上罚球线的渴望而不太情愿上场。这一切成就了球场上的奇观,就像观众在球场外看一场与篮球无关的比赛:张伯伦在场上基本像一个橄榄球员一样不断闪躲着追着他犯规的对手。
应对措施
NBA决定对无球犯规设立新规则来回应这种不雅的场面——如果防守方在比赛结束前2分钟对无球及没有做出控球准备的队员进行这种犯规,进攻方可在罚球(1次或2次)后保留球权。这个新规则规定了那些希望在最后时刻迅速得到球权的球队必须对持球队员犯规,同时浇灭了与张伯伦以及他的难兄难弟们玩“躲猫猫”的渴望。
传奇教练帕特·莱利(Pat Riley)有云:他们定这个新规则是因为在无球队员身上犯规很没有智商...像玩“躲猫猫”一样追着张伯伦犯规是我这辈子见过最逗的事之一,Wilt大玩躲猫猫的愚蠢景象是促使联盟出台新规则的原因。
虽然在有些情况下,这种对方每次持球时都去故意犯规的战术看上去还站得住脚,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只是困兽犹斗。(以下开始重复)也只有当比赛时间所剩无几,且防守方认为停表比让对手得分更重要时他才是有意义的,正如前述,整场如此必定适得其反。
20世纪90年代末,老尼尔森将这个战术提升到了理论高度:那就是,实际上当你对一个罚球极为茁壮的队员反复犯规时,防守的效果往往会好于一次常规防守。
因此,老尼尔森将这个战术发扬到了全场任意他觉得适合的时机,而不仅仅局限于它的原始功能,同时他也绕开了无球犯规的吹罚。所以我们说老尼尔森没有发明这个战术,而是稍加变动使它已完全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旨在最小化对手的得分。
考虑修改规则
丑陋“砍鲨战术”可能遭禁,NBA高层考虑修改规则。
2008年5月9日消息,季后赛首轮马刺违背篮球美学的“砍鲨战术”已经触动了NBA高层,5月底联盟竞赛委员会将在奥兰多商讨是否更改对无球犯规的判罚,以及使用录像回放确定时间的规则。
这两个问题都在2008年季后赛中暴露,马刺不停地对无球状态下的太阳中锋沙奎尔·奥尼尔犯规,送沙克上罚球线,太阳怒斥对手战术丑陋,不过他们也承认,马刺疯狂砍鲨确实破坏了比赛节奏,而且沙克系列赛罚球命中率仅为50%。
斯特恩个人也反对这种无球状态下的战术性犯规,“这种我不管球在哪,只要发球进场比赛重新开始后,我就要对某人犯规、即使他站在自己的篮筐下的战术确实令人难以忍受,媒体、球迷都在热议这个话题,我们也要重新审视规则。”
2016年7月13日,NBA官方宣布将修改故意无球犯规(即砍人战术)的规则。新规将在2016-17赛季起实施。
现有的抑制砍人的战术规则,是在第四节(或任何加时赛)最后两分钟里,被故意犯规的球队可以得到一罚一掷。而新规则把时限扩展到每节的最后两分钟。也就是说,任何一节的最后两分钟禁止砍人。
在球尚未发出的情况下,任何犯规都将被判为砍人犯规。假如砍人动作危险,比如跳上对手的背,犯规球员应被吹恶意犯规
NBA执行副总裁范德维奇表示,在经过大量数据研究后,联盟相信新规则可以抑制砍人战术的频率,但仍没办法完全取消这种打法。
负面评论
虽然这个战术优点不少,但批评它的人也能给出不少理由:它不仅让比赛变得丑陋,更严重的是有违运动精神(其实这是所有恶意犯规的通病),还体现了防守方信心的不足。
“他们所做的(犯规)只能让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布置好防守(译注:因为罚球后是正常的球权交换,犯规亦即防守方在自己底线发球,所以被犯规方有充足的时间回到自己半场防守而不必担心对方的快攻),那是对他们自己球员的一种侮辱,我是说那意味着教练告诉他们自己的球员他们没法防住我们。”这是底特律活塞队泰肖恩·普林斯(Tayshaun Prince)在2005年对洛杉矶快船队比赛结束后,针对对方教练麦克·邓利维(Mike Dunleavy)对自己的队友本·华莱士实施“砍鲨战术”的评论。
在这个战术方兴未艾之时,很多教练怀疑它的最终效果,并且不情愿地被夹在对它的骂声中逡巡。人们质疑它的一个原因是shaq在被“砍”时偶尔会灵光乍现,在罚球线上超水平发挥一下。一些人对这个现象的解释是shaq在不断被送上罚球线的过程中苦中作乐,甚至进入了一种独有的罚球的节奏。如果以上所言不幸中的的话,砍鲨战术就陷入了一个间歇地在无意中把shaq的罚球变好的窘境,而这也许可以解释1997年这个战术为什么在罗德曼身上泡汤。
综上,这个战术没有在NBA盛行,因为罚球惨到能使这个战术成为一个防守选择的球员屈指可数。然而联盟并没有因此针对性的制定新规则,导致上述握着一把双刃剑上场的那些球员还会偶尔受到这种“礼遇”。
应用范例
在2006年东部决赛的第三场上出现了有趣的一幕:底特律活塞队迈阿密热火队中锋沙奎尔·奥尼尔进行正版的“砍鲨战术”,而热火队主教练帕特·莱利对活塞队中锋本·华莱士实施山寨版的“砸钟战术”(又称“砍本战术”)还以颜色。赛后莱利说:“我希望他们哥俩明年再碰上的时候不会因为对方不会罚球就去故意地无球犯规,但比赛就是这样,活塞教练桑德斯会用,我也会用。”
2012年12月5日NBA常规赛砍霍战术”(台湾地区叫“骇兽战术”)。
2013年5月2日,在火箭和雷霆的系列赛第五场中,雷霆队在第四节对罚球命中率不足六成的火箭队中锋阿西克祭出”砍阿战术“,结果阿西克12罚8中,导致雷霆队失去了宝贵的两分钟却只追回一分,更为关键的是,雷霆队也因为频繁砍阿而失去了进攻节奏,理所当然地输掉了比赛。
2015年的季后赛首轮,“砍鲨战术”一夜之间再次流行起来。继首日小牛与火箭队的比赛,约什·史密斯拉简·朗多先后“被砍”后,季后赛首轮第二天,马刺与快船的比赛,德安德鲁·乔丹(小乔丹)再次遭遇到了当年“鲨鱼”的待遇。
马刺在半场比赛还剩两分多钟时,依然落后8分。眼看常规手段无效,波波维奇大手一挥:砍乔丹!贝恩斯、米尔斯纷纷朝着小乔丹身上招呼,后者前6次罚球只进了2个,马刺则趁乱将分差缩小。不过下一回合马刺进攻失误,米尔斯赶紧冲到最前面拉住小乔丹。但快船中锋这次足够争气,两罚全中。最终这节结束,小乔丹8罚4中,50%的罚球命中率也算说得过去,这也保证快船半场依然领先6分。并且,马刺在下半场再没有祭出“砍乔战术”。
其实,如果波波维奇再仔细研究一下小乔丹的数据也许就不会轻易做出砍罚的决定—当小乔丹单场罚球至少15次时,快船的战绩是9胜0负;至少14次时,快船12胜0负;至少12次时,快船15胜2负。可以看出,尽管小乔丹罚球命中率不行,但是“砍”他并不一定就能够带来胜利。本场比赛,小乔丹12罚5中,而快船又取得了一场胜利。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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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术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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