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7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0〕10号),在2006年
硕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中,有关
学位授予单位的71个硕士点的评估结果为“存在一定问题需经整改才能合格”。经过为期两年的整改,有关
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对这些
学科进行了重新评估。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了第12批
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新增了28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69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13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