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是从
所有制性质角度界定的一个概念,即指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和国有、
集体控股的
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正在向社会主义经济前进。“社会主义”一词,最早见于1826年欧文创办的《合作运动》杂志上。此后,曾经有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出现。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
剩余价值学说创立之后,才赋予社会主义以科学的含义。社会主义作为一种
社会制度,是指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
国有经济是指
生产资料归
国家所有的一种
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
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
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
国有资金投资举办的企业。
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集体所有制源自
苏联,它的
应用范围仅限于农村,主要表现为
集体农庄所有制。上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从前苏联引入了集体所有制概念,并在开展合作社和
公私合营运动中将其放大到农村和城镇,这样就演变成了我国的农村和城镇集体经济所有制。
集体经济的实质是
合作经济,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然而,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上,人们只承认集体经济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弱化甚至否认了集体经济还具有劳动者资本联合的特征。否认了劳动者
个人产权,是传统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最大区别。
即
混合所有制经济:指由不同性质的资本联合、融合或参股而形成的
经济成分。一般采取股份制的资本组织方式。它以社会中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为前提,通过各类性质的产权在市场中以多种方式自主流动和重组形式,并适应竞争的需要不断变化
资本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形成规范的
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有利于实现
企业运营的高效益;有利于推动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实现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由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
联合生产或经营的所有制形式。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都属于
公有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