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规制(Social regulation),也称“社会管制”,是和
经济性规制相对应的一种规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对
经济主体的规制,不仅停留在对
市场竞争的规制上来,为了保障国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健康的保护和增进
社会福利,逐渐转向了对经济主体活动产品本身上来。
政府规制机构往往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社会性规制: 禁止特定行为 对营业活动进行限制 执业资格制度 标准认证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 收费补偿制度等。 其中前三种制度形式被认为是基本的规制方式,后三种制度形式是前三种制度形式的补充和具体化。
对
外部不经济的规制是在受害者和施害者之间不存在契约关系的条件下,对社会的
外部性损害的规制 。
具体来说,对付
外部不经济的社会规制,主要有如下内容: 产权规制 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制 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