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活动,某个人参加的有关社会上各行各业或者某一社会性质问题调查或走访的活动,具有以社会为媒介的性质,是基于“
社会”这一事物而产生的。
以他人为对象、旨在达到预期目标的个人或群体的有意义的行为。包括全部
社会互动,是一种满足社会期待的
角色扮演过程。社会活动与
社会行为在许多方面通用。但
社会心理学经常使用社会行为这一概念,来研究个体和
小群体的社会活动,它不涉及大规模
社会组织行动,以示与社会活动相区别。
德国
社会学家M.韦伯在社会学意义上较早使用社会活动概念,并力图揭示其本质和性质。他把社会活动分为价值合理型、目的合理型、传统型和情感型 4种。他认为目的
合理性的活动代表最高层次的合理性,因为它体现了目标、手段和结果的优化配置,是与
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相联系的一种社会活动类型。
美国社会学家T.帕森斯在韦伯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自由意志理论,包括活动者、活动者追求的目标、实现目标的手段、活动者面临的各种
环境条件、价值观和规范以及其他影响行动的观念等变量,并形成不同的行动模式。中国社会学家
孙本文分析了社会活动的3种情况:①交互活动;②
共同活动;③交互共同活动。他把西方社会学创立的社会活动理论介绍到中国,并作出简明扼要的概括。
社会活动与非社会活动的界限有时是不容易确定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的
自然属性与
社会属性不能截然分开。人类满足衣、食、住、休息、性欲等基本
生理需求的活动,在某些方面表现为
本能行为。当这种行为按照一定
文化模式进行时,便带有社会活动的性质。但并不是任何社会人的任何举动都属于社会活动,例如雨天个人打雨伞的活动、个人的候车行动。从社会学的意义上看,当个人的活动涉及到他人的活动时,才能称为社会活动。
社会活动依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①按主体人数多少与范围大小可分为
小群体活动、社区活动和大规模的社会组织活动等;②按活动的性质可分为
经济活动、政治活动、
法律活动、
宗教活动等;③按活动的主从关系可分为原生活动和派生活动。K.马克思和F.恩格斯认为,人们为了创造历史,必须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
物质资料的活动。在这个基础上,人们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活动。马克思、恩格斯还指出,物质
生产活动是原生性社会活动,对其他派生的社会活动具有决定性作用。
研究社会活动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社会学经历了一个以“社会”、“
社会事实”为对象的
实证研究,到以个人和社会活动为对象的综合研究的转变过程。
结构功能主义和
行为科学理论是这个过程的小结。它使社会学同人类学、心理学重新结合起来,一方面产生了
社会人类学和
社会心理学等
边缘学科;另一方面,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另一个角度,即除了社会存在之外,
社会行动和现实的人亦是社会学研究的新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