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孝孙(562-631年),字德懋,涿郡范阳县(今
河北省涞水县)人。
隋唐时期大臣、乐律学家,齐州长史
祖崇儒的儿子。
祖孝孙,隋唐乐律学家。涿郡范阳(今河北涿州市)人。隋开皇年间,起家
协律郎,参定雅乐,曾奉命向陈朝山阳太守毛爽学习“京房律法”。唐朝时期,历任著作郎、登州别驾、吏部郎、太常少卿等。
武德九年(626年),受诏与协律郎窦进等定乐。其律学著述多亡佚,部分篇章收在《音乐志》、《礼乐志》中。
武德九年(626),唐高祖“诏太常少卿祖孝孙、协律郎窦进等定乐”。贞观二年(628),乐成。按隋代宫廷中钟乐的十二律,“其五钟设而不击,谓之哑钟”。经祖氏家学的律学理论与张文收的“耳决之明”相结合,才在实践中真正解决了调律和十二律旋宫的问题,自此成为唐以后
历代乐律志中的千古美谈。
贞观十四年(640),张文收继祖孝孙业绩,再次定乐而受颁赐之时,祖孝孙已故,除有关《音乐志》、《礼乐志》载有他的学说之大要外,所有律学著述都没能传下来。
太常少卿祖孝孙奉命教授宫人音乐,不称太宗心意,受到责怪。侍中
王珪与中书令
温彦博谏道:“祖孝孙乃是高雅之士,您让他去教宫女,进而又责怪于他,臣认为与礼不和。”
唐太宗大怒:“朕将你们视为心腹,你们就应竭忠对我,如今却附顺臣下欺罔君上,难道是为祖孝孙说情吗。”
温彦博急忙谢罪。王珪仍道:“陛下以忠直责怪我,难道我说的话含有私心吗。这是陛下有负于我,并不是我有负于陛下。”唐太宗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