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
宗教学说
神学(古希腊语:Θεολογια,拉丁语:theologia,英语:Theology)一词,广泛指称所有对神(上帝)这个主题展开的研究或学说。神学一词的希腊文Θεολογια是由Θεος(即“神”)和λογος(即“逻各斯/话语/学说”)两个字组合,字面上便有建立人类对上帝正确认识的学说之意。为宗教研究的一个领域。
定义
神学一词的希腊文Θεολογια是由Θεος(即“神”)和λογος(即“道/话语/学说”)两个字组合,字面上便有建立人类对上帝正确认识的学说之意。为宗教研究的一个领域。
在基督教于罗马获得胜利以后,在欧洲,神学多被用以指称基督教神学,但在基督教神学之外,还有伊斯兰教神学、犹太教神学等神学体系。有些科学理论家和人文主义代表由于神学受到认信传统所规限而拒绝神学,并且主张公立大学不应该有神学系的设置。
“神学”二字本是异教徒首先采用的,后来才被信徒将该词转借过来,用在对神之研究方面,即“基督的神性”。
“神学”二字有(Theos)及(Logos)二希腊文字并合成的。前者意“神”,后者意“话语”;谈到基督信仰又有(The divinity of Christ)即“基督的神性”。所以基督教“神学”就是有关神的话语,即有关基督的神性的研究,或有关基督的神性的学问。简言之,“神学”就是“学神”,即教导怎样“学向基督”。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自然神学与自然宗教”条目引言中提到道,在1600–1800年左右,在欧州催生了接近无神论的自然神学, 该文献引言的第二段提到, 自然神学不仅限于对自然的经验性探究,也不会与泛神论的结果结合。 但是,它的确避免了吸引特殊的非自然才能(心灵感应,神秘经历)或超自然的信息来源(神圣的文本,神学的揭示,信条权威,直接的超自然交流)。”自然神学旨在坚持与其他哲学(包括“形而上学“)和科学事业相同的理性调查标准,并接受相同的评估和批评方法。“
争议
很多人反对神学,原因有四点:
1.神学本身似乎高不可测,是专门的研究,属于一些专家的范围,与平信徒无关。
2.神学所讨论的是一些无关痛痒、钻牛角尖的问题,如「针尖上可站多少天使」,与实际生活脱节。
3.神学是人对神「头脑的知识」,「知识叫人自高自大」(林前八1),还是避开的好。
4.神学常引起争辩,「公有公理」,「婆有婆理」,不晓得谁是谁非,倒不如不卷入漩涡为妙。
虽然神学的研究着实引起上述的弊病,但神学本身是中性的,利弊的产生往往只是人的问题,而非应否研究之的问题。
发展历史
“神学”这一概念并非源自基督宗教,而是早已出现于希腊古代思想中。在那里,“神学”(亦即“关于上帝的言谈”;后来像巴特这样的神学家把这个概念理解为“上帝对人的言谈”)一词指称关于诸神故事的唱颂和讲述。这样把神学理解为神话,最早的证据出现于柏拉图《国家篇》(379 a)的对话录中。柏拉图用批判的标准来衡量诸神神话(当时备受批判的神学),而所用的批判标准就是用以衡量真理的标准:一、善、不变。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神学概念的意含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神学作为最高的理论科学如今指向作为真正首要原理的神圣者(《形而上学》,1064a/b)。从而,神学的应用范围就从神话学说转变成形而上学。
在第二世纪,“神学”这一概念被基督教作家(即护教者)所采纳,与外邦多神教作家的“神话学”(关于诸神故事的述说)相区别。在优西比乌(Eusebius)那里,“神学”这一概念大概意指“基督教的上帝论”。在所有教父时期的作家那里,这个概念并不涉及一般而言的基督教学说,而是仅仅涉及那些直接关涉上帝的那些方面。这样,某些早期基督教作家,例如《圣经约翰福音》的作者以及纳西昂的格列高利,就尤其被指称为“神学家”,因为上帝处于其学说的中心。关于上帝为人类设立的救恩行动和为人类指定的拯救秩序的问题,则在“经世”(希:oikonomia)这一概念下得到处理。
古代教会的基督教神学家往往是主教,中世纪的神学家则往往是修会人士。自从大学作为修会高等学府在中世纪产生以来,神学就总是居首的学系。后来,在中世纪盛期,“神学”这一概念就在阿贝拉尔(早期经院哲学)和波纳文图拉(盛期经院哲学)首次获得了一个更为全面的意含:“关于神圣知识的领域”,包含了整个基督教学说。在这个意义上,“神学”这一概念的意含逐渐固定下来;后来,尤其鉴于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神学特别被视为一门思辨性的、理论性的科学。
后来的宗教改革家越来越强调神学的实践方向。马丁路德也处于修院传统(例如中世纪的安瑟伦和明谷的贝尔纳德)的影响之下来理解神学。神学作为一门实践科学,其所关涉的完全是委身于上帝所施行的救恩,以及信徒生活的完满实践。在这种意义上,有为数不少的路德派正统神学家就把神学规定为一门实践科学(scientia practica),尽管这门实践科学的实施必须沿用神学作为理论科学的不少要素。因此,路德宗正统神学的神学体系也就经常获得了一种像中古经院时期《神学大全》那样的系统特性,不过在内容方面则有不同的规划,而且其体系建设也越来越以信仰实践为导向。由此而得到确立的,还有一种越来越理论性的神学理解。
神学作为一门学科,与信仰实践和对信仰的直接知识有所区别,这种不同早在路德宗正统神学那里通过神学家卡利克斯特(Georg Calixt)便已得到指明。这在卡洛夫(Abraham Calov)和奎恩施特(Johann Andreas Quenstedt)的神学进路中明明可见。尽管他们把神学视为先于信仰的,但这种关系在启蒙运动时期却被颠倒过来:神学是次要的、从属的,作为对信仰或宗教所作的反思形式。这种关系规定首先出现于塞姆勒(Johann Salomo Semler)那里。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Daniel Ernst Schleiermacher)把神学理解为一门实证科学(positive Wissenschaft),联系于教会领导层。尽管神学与信仰的区分直到如今仍然规范著神学论述,但神学与教会领导层之间的定向关系则是富有争议的。
对信仰重要性
神学的需要与其重要有时甚难区别,两者间亦有重叠的地方。神学的重要可从五方面解释:
1.为真理作演绎或归纳的定论(For Induction-Deduction)——神学家平诺博士认为:「福音派的真理皆是用归纳法推演得来的」,这是正确的见解,他可是偏重一面定论真理之法。真理的推演是靠归纳与演绎两法「归纳法」是从一大堆的真理中找出其中的细节,将之分门别类成为(归纳)定论,如「神是爱论」、「神是公义论」。「演绎法」则是从定论中演变原则来,再回到那「一大堆真理」中找着其支持或根据,如从「神是爱论」演绎出神看顾人,纪念人的属灵真理,再回到整个真理中找出根据,坚立定论。归纳真理与演绎真理两法只是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寻找真理,而定论真理。神学的研究便是定论真理。
2.为真理作系统性的定论。(For Systematication of Truth)——圣经中的真理包罗万有,将之归类并组织起来,这是系统化之的过程,如「神是爱」、「神是公义」、「神施行审判」、「神的创造」等可统归为神的属性、神的工作等。又将一切有关神的真理组织起来,成为一套的「神论」或其他。神学的研究便是系统化真理。
3.为真理作定准化或正典化的定论(For Standardiza-tion或 Canonization of Truth)——真理经过系统化,便成为多种的定论,这些定论又需要加以定准,以便给信徒使用,成为信徒生活与信仰的准则。初期教会在很早的时候便将某些真理「楷模化」、「定准化」或「正典化」了。(参罗六17的「道理的模范」;多一3的「传扬」;一4的「共信之道」;一9的「真实的道理」、「纯正的教训」,犹3的「圣徒的真道」等不赘)。据瑞士神学家布仁尔(Emil Brunner)称,此「楷模化」真理的始因,是为了对付异端渗入教会的缘故。神学的研究便是辩护真理、定准真理。
4.为真理作教义化的定编(For Catahetization of Truth)——初期教会为了将真理教导慕道或初信之人,便将真理编成课本或册子,叫信徒容易领会及接受此需要便成为神学研究的前提。神学的研究便是教条化真理。
5.为真理作伦理化的定论(For Ethicization of Truth)——信仰与信徒的生活不能脱节。真理不是一些象牙塔式的空谈,而是信徒处世与待人的伦理准则。神学的研究便是伦理化真理,将真理中的伦理原则定准,作为信徒生活的导引。
范畴
神学研究的范畴相当广泛,俗分十大界域,笔者再附二条,是近代新加的范围:
1.圣经论(Bibliology)——有关圣经的来源论,启示论、默示论、成正典的过程及准则,抄本的流传,版本的批判等。
2.神论(Theology)——神的存在、属性、工作、及三位一体论等均在此列。
3.基督论(Christology)——基督神人二性、他的历史可靠性,他的职份及使命等。
4.圣灵论(Pneumatology)——探讨圣灵是三位一体神中的第三位格神,及其在旧约时、新约时、教会期、与在将来灾难期而至祷年国时的工作。
5.人性论(Anthropology)——有关人的来源、性情、救赎、归宿等。
6.罪论(Harmatiology)——研讨罪的始源、性质及结果。
7.救恩论(Soteriology)——救恩在神计划中的地位,基督之死如何完成救赎,圣灵怎样为罪、为义、为审判叫人受责备。
8.教会论(Ecclesiology)——教会在神救恩计划中的地位及其性质、组织、圣礼等。
9.天使论(Angelology)——天使的创造、目的、堕落、成为鬼魔、邪灵等皆在此类别之内。
10.末世论(Eschatology)——简介各类末世论的系统,如千禧年前派,后派,或无千禧年派:又教会的被提论、复活论、灾难期论及新天新地,永远国度论等。
11.目的论(Teleology)——神创造世界的目的,救赎的目的,选立以色列的目的,呼召教会的目的,第一与第二次来临之目的等;换言之,举凡与神工作的目的有关的均在这里讨论之。
12.教牧论(Pastorology)——有关教牧的范围,涉及基督徒的生活,教牧人员的资格、条件及使命,与教会对内的行政,对外的宣教等。
神学分类
限制
神学的研究并非毫无困难的,这些问题的产生可能基于三个原因:
启示的性质——圣经虽是神的启示记录,然而这记录并不完全。这并不是说圣经启示有瑕疵。圣经的启示是完善的(perfect),只是不详尽(incomplete)矣,因为圣经的记录全是选择性(selective)的,所以还有很多资料没有记录下来,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信徒便需要从可知道的凭信心接受,相信未完成的会完成。
理性的有限——理性的有限就会引起不同的解释,神学派别遂随之而生。信徒在基要教义上若毫无异义,其他的神学细节则需客观地包容,而不能太主观的拼弃。
信心的必需——因着启示的性质及理性的有限,信心的操练是必需的,否则神是无法可证明其存在的,只有运用信心,接受神说他是这样便这样,那样就那样,这是信心的表现。神学研究必要运用信心,接受一些没法解释的事实,待模糊的镜子清楚了,那时必得一切的答案。
相关概念
神学家:「每一个信徒都应该是个神学家」——这是美国匹次堡神学院历史神学家葛士那博士(Dr.John H.Gerstner)的名言。固然信徒对神学的认识会有深浅的分别,但这并不表示说信徒不能成为神学家,因为「神学家」的基本定义乃是「一个学习认识神的人」。恩约神学院教授派巴博士(Dr.Fraction PiePer)说:[信徒应该看重神学,因为追求研究神学的人就是爱神的表现]。
科学与神学
1、宗教科学一如哲学,均系独立于神学之外,但为系神学之一种重要辅助科学。哲学一方面曾经对神学有重大影响;但反过来说,在另一方面,西方哲学(在现代世界文明中以多种方式出现)如无启示及基督宗教之历史,则其发展实不可想像。神学并非哲学之固有规范,但在历史之实际过程中,却主要是神学给哲学开启了其可能性。按梵一大公会议(1869-1870)的主张(DS 3015),神学与哲学在其「原则」及「目标」上是不同的。神学乃基于启示信仰之恩宠,并尊敬天主启示之奥秘;而哲学则出自自然理性,且关切可以接受此理性之诸事物。如就更深一层言,哲学与神学间之关系属于「自然与恩宠」(参492,176)间的关系这一道神学问题。对此问题,一个更为统合之解释设法同时显示哲学与神学间之相互解释及其显着差异。
2、尤其“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science)已使神学在自我反省上的瞭解及能力更为敏锐,也帮助它察知逻辑实证主义(维也纳集团)、极端理性主义(如颇普K.R.Popper,1902-1994,亚尔培H. Albert,1921-)、历史相对主义及心理主观主义(如士来马赫F.Schleiermacher,1768-1834)、极权的、定理的、实证主义的、及非环境性的基本主义(例如在某些基督徒教派及某些主流教会之保守与过度保护趋势)等等之正反两面。科学哲学协助神学建立理性模式的「三种标准」(胡斯登):a:藉着解说神学述说中各组成因素,以作成神学叙述(theological statements)之写实描述;其主要因素为:被召的及负责任、投身的个人经验;在隐喻及思想模型上之知识及语言表达;信仰社会所处之环境等。b:在实际生活及观念瞭解层面上,神学叙述之批判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此一能力系根据圣经、传统及训导权及现代科学(在理论及应用实用方面皆然)。c:神学叙述之建设及进步性,此中有关天主之未来方面包括天主永远更大(Deus semper major),天主提升人类(包括神学家在内)至新而未知之境界,并打开发现新事物之可能机会。
(1)现代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曾发展于原始的宗教,比如化学就发展于炼金术,天文也发展于原始的宇宙观,但随着科学与技术的协同进步,科学家推翻了“上帝”的概念,以一套更准确的模型来研究万物,走上了反对神学的道路。经过几百年来的斗争,现代科学已经成为了世界公认的权威,神学家们也不得不承认科学的正确。
(2)神学面对许多权威:这些权威是一种整体性的结构。一方面不同的权威互相贯穿,在另一方面则具有不同程度的确实性及可信度。1:圣经与其灵感权威(参 575)为最高标准。2:但此一权威系存在于信仰之生活团体中。此一团体系灵感启发圣经作者的天主圣三所创造之团体。此一团体在历史过程中,创造了大量的训导(主要经由训导权,参 418)和礼仪经文(祈祷的规律是信仰的标准)。3:最后为基督徒一般生活中之见证权威。在一般生活中,已列品及未列品之圣徒给人“在他们内充满希望”的可信记述(伯前三15)。
(3)天主教神学及训导权:神学史显示一种一再发生之现象,即在神学作为一科学(由于学术自由基本范围之要求)与训导权作为启示「真理」的保护者间之非常敏感的紧张。当双方面或至少一方面不认识其在生活之天主教团体(全世界范围)内应该执掌之功能时,则此紧张乃成为公然冲突。瞭解与判断间之差异有助于澄清神学与训导权间之不同处,及其互相补足之功能。神学之主要角色在于瞭解方面,而训导权之主要角色则在于对信仰事项之判断方面。在理念上,双方均有其适当及有意义之地位,不应有法理上之冲突。但事实上之冲突则难免,此项冲突系因人性之限制与弱点所激起。由正义及公开结构所支持之成熟对话,似为较为合理且为基督徒方式解决实际冲突之方法。
(4)神学与文化之多元化:在神学派别之间永远会拥护相反意见,以不同之假定为起点,发展不同之思想型态。但神学在现今展现一种不同型态之多元化方式,已无法将之归纳统一(one theology)。主要系由于两种理由:1:神学在现今系处于多元化之学术及社会环境中,已非昔日之一言堂。研究方法即不同,而神学在当今今之意义则为“诸神学”(theologies)。哲学亦有多种表达。知识之大量累积,远超过单一个人之瞭解能力,每人均发现其个人系工作于有限之知识范围内,而愈益依赖其他学术部门之专业人员。2:由于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之鼓励,神学已开始面对非洲、亚洲及大洋洲之新文化。各该宗教文化才能愈益影响神学,天主启示丰富内容之荣光愈益光耀。然后一种新的努力形象:相互容忍、相互影响及相互批评便显得更为需要。迄今为止,训导权好像过于由某种罗马式神学所培养,将来它须觅求新方法以管理及培养此多元主义。
(5)神学与妇女(参 487):无疑神学已进入欢迎人类另一半灵能及观点之时,如果女性神学一直朝平衡地方向发展其能力,不久以后,神学工作将迈进更整体性的学术领域。
(6)神学与未来:未来之神学应顾虑浩瀚之神学知识及察知基督宗教之基础要素、经由创造广泛之信仰公式,以及有意识的保持所谓真理层次(参336)。
未来之神学如不欲脱离人群,不得不成为一种进化世界观神学及场合神学,就社会内外之立场言,此亦将成为社会上的一种批判性力量。
由于纷繁的神学知识及推理思想,未来之神学就更须寄赖寓言、比喻、及故事之意义,一方面更接近实证主义者,成为一种叙述式神学,但在另一方面,释经学问题及科学哲学将继续向神学挑战。
最后,如果现代之基督徒,已被导入各种不受限制的爱与美之艺术中发现天主,将具创造性的能力彻底掌握此一日益复杂之现代世界。为服务此等基督徒,有人期望神学可以转移为冥思及美之神学,导入神秘经验之神学。
参考资料
Philosophy and Christian Theology (哲学与基督教神学).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
Arabic and Islamic Metaphysics ( 阿拉伯和伊斯兰形而上学).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
Natural Theology and Natural Religion (自然神学与自然宗教).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6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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