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静师院
唐代韦应物诗作
《神静师院》是唐代诗人韦应物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体现了诗人心中充满了禅悦,乐耽于这宁静中的禅趣。
作品原文
神静师院
青苔幽巷遍,新林露气微。
经声在深竹,高斋独掩扉。
憩树爱岚岭①,听禽悦朝晖②。
方耽静中趣,自与尘事违③。
作品注释
①岚:山里的雾气。
②朝晖:清晨太阳的光辉。
③尘事:红尘俗事。
作品赏析
此诗前四句随着诗人的脚步,由远及近地将禅院的景色呈现眼前。诗人从布满青苔的幽巷,曲绕前进。青苔遍覆,可见来人稀少。走过幽巷就进入了一片树林。此时晨雾尚未散去,露珠在树叶上晶莹有光。树林前的竹林里传来悠扬的诵经声;在竹林尽头禅院门扉轻掩。诗人行至此地,没有立刻进入禅房拜谒神静法师,而是沉浸于禅院四周的天然野趣。倚树休息,远观群山披霞,岚霭缭绕,近听野鸟弄声,鸣转清丽。就这样,尘事已四面将人围住。只是当下歇心,从此不再见的尘俗与清净,相违与趋近,则“自与尘事违”。但这个“不见尘俗与清净”也是不可执着。诗人深得旨趣,所以写到最后也没见到禅师形象。因为见于不见是不二的。
作者简介
韦应物(737年—792年),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十五岁起以三卫郎为唐玄宗近侍,出入宫闱,跟随唐玄宗出游。早年豪纵不羁,横行乡里,同乡认为他是祸行而苦。安史之乱起,唐玄宗出逃,流落失职,开始立志读书,常“焚香扫地而坐”。唐代宗广德唐德宗贞元年间,先后担任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 、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 、苏州刺史。贞元七年退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韦应物是山水田园派诗人,后人每以“王孟韦柳”并称。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韦应物的诗歌创作成就最大。其诗多写山水田园,清丽闲淡,和平之中时露幽愤之情。反映民间疾苦的诗,颇富于同情心。是中唐艺术成就较高的诗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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