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整合原福州市网络信访中心和原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
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公厅管理,机构规格为相当正处级。核定编制35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不含兼职),正科级8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7名。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5﹞49号)和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榕委编﹝2016﹞1号)精神,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规划、规范标准及年度工作计划。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牵头开展智慧城市建设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承担市“智慧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的全市智慧城市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或协调相关单位,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各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建设。
(四)会同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城市运行监控、预测预警、综合决策、应急指挥等城市管理信息资源。
(五)负责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总平台及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含12345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子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依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市民和社会组织的政策咨询、行政投诉、企业服务、便民生活、紧急引导服务,跟踪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负责全市非紧急类公共服务热线的整合。
(七)负责城市管理问题收集、分解、认定和指挥派遣,并协调、跟踪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期处置。
(八)指导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总平台的运用和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曾伟东,福州市大数据委党组副书记、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惠平,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小清,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内设7个职能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
(一)综合处
综合协调中心内部工作,督促重大项目的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会务的组织协调;负责中心文电、财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资产、督查、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二)规划法规处
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体系规划和标准制定;负责制定智慧城市中长期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拟定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及具体的建设实施方法和运行制度;负责研究拟定智慧城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牵头开展智慧城市建设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项目推进处
承担市“智慧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的全市智慧城市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或协调相关单位,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各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建设;会同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城市运行监控、预测预警、综合决策、应急指挥等城市管理信息资源。
(四)系统应用处
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含12345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子系统)以及其它中心建设的信息化系统的业务应用管理;负责依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市民和社会组织的政策咨询、行政投诉、企业服务、便民生活、紧急引导服务;负责受理的城市管理方面和社会服务方面问题的任务分解,并分发派遣到个县(市)区和市直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承担相关网站、微博、微信、APP等平台的业务受理。
(五)技术保障处
负责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总平台的建设和安全保障;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含12345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子系统)以及其它中心建设的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库及网络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信息设备的购置、更新、管理和运行维护,中心内部各个系统的技术支持保障服务工作。
(六)监督考评处
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含12345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子系统)运行情况和智慧城市建设的监督和考评;负责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监管,通过责令整改、移送效能问责、协调媒体监督等办法提升办理质量;负责制定绩效考评办法,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评价、发布月通报、回访等机制完成各项考核工作。
(七)人事处
负责中心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中心工会、党建等工作;负责坐席人员和采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人中心的对外宣传工作,包括与各类媒体联动、发布信息、不定期开展宣传活动等。
机关党组织按《党章》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