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政府办公厅的双拥工作职责、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正处级。具体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
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
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6个处室:办公室(人事财务处)、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双拥共建处、军休服务管理处、优抚褒扬纪念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机关党委等,代管中共福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17家单位: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福州市文林山革命公墓管理处、福州市光荣院、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梅峰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铜盘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华林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洪山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白龙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马鞍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五凤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上海西新村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凤岭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崎上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凤山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三叉街新村休养所、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象山休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