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涉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策;归口管理闽台“三通”和向
金门、
马祖供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纠纷和台商投诉工作;负责管理、审核、报批本省对台双向交流的项目和人员;负责管理、审批台湾记者来闽的采访事务;负责受理
台胞捐赠的审批、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闽台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举办重大涉台经贸活动;负责受理全省涉台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等投诉案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地市处理解决好涉台投诉案件。
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台湾渔船停泊点、避风点和台胞接待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海上来闽台轮的接待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沿海和海上涉台突发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两岸“双向遣返”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沿海地区做好沿海管防和渔民教育工作。
福建省台湾同胞接待站成立于1986年7月,系财政核拔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接待
台胞,受理台胞投诉、协调处理涉及台胞台商的案件、纠纷、紧急事故及有关出入境等问题,收集贫困台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