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福建省政府机构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涉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策;归口管理闽台“三通”和向金门马祖供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纠纷和台商投诉工作;负责管理、审核、报批本省对台双向交流的项目和人员;负责管理、审批台湾记者来闽的采访事务;负责受理台胞捐赠的审批、管理工作。
发展历程
2024年1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揭牌。
内设机构
秘书处
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文秘、行政等日常工作。受审批台胞捐赠工作、信记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调研处
组织、协调全省涉台调研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地方性涉台法规、政策。
经济处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闽台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举办重大涉台经贸活动;负责受理全省涉台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等投诉案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地市处理解决好涉台投诉案件。
联络处
协助处理落实台胞、台属政策的遗留问题;协助做好来闽台胞的有关服务工作。
宣传处
组织、开展涉台教育和有关宣传工作;审批、管理台湾记者来闽采访及闽台新闻交流有关事项;负责全省台办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沿海处
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台湾渔船停泊点、避风点和台胞接待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海上来闽台轮的接待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沿海和海上涉台突发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两岸“双向遣返”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沿海地区做好沿海管防和渔民教育工作。
交流处
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对台交流工作;负责审批在闽举办的涉台交流活动和我省赴台交流有关事项;参与重要涉台交流活动。
三通处
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我省沿海与金、马、澎等地区直接往来工作及今后海峡两岸直接“三通”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办
负责办机关与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福建省台湾同胞接待站
福建省台湾同胞接待站成立于1986年7月,系财政核拔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接待台胞,受理台胞投诉、协调处理涉及台胞台商的案件、纠纷、紧急事故及有关出入境等问题,收集贫困台胞工作。
现任领导
主任:林文生(兼任)
副主任:钟志刚、陈志勇、翁云萍、苗京平
办公地点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政编码:350003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1 22:34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