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学会是
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福建省委领导、省委政法委代管的人民团体,是我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省、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我省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福建省法学会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宗旨,主要职能是:引领、繁荣法学研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参与我省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我省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新问题,研究新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参与我省地方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和论证工作;开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澳门和国际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参与法制宣传,主办本会法制、法学报刊和网站,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五是为社会各界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指导、协调各设区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开展工作。
福建省法学会成立于1982年9月,原由省司法厅主管。2005年,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划归省委政法委领导代管。成立至今,已召开了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省法学会现设有法理学、宪法与地方立法、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涉台、环境与城乡建设法学、海商海事法、医事法、知识产权法等19个直属研究会及办公室、研究部两个正处级内设机构。9个设区市及15个成立了县(区)法学会,全省共有个人会员5200多人,团体会员205个。会刊《福建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