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
2002年成立的社会团体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经过一年多的筹备于2002年11月20日依法正式成立。
协会性质
本协会的性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面向电子商务领域,不受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限制,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全省性社团组织,其业务管理单位为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登记机关为福建省民政厅社团办。
协会宗旨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邓小平理论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Fujian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FJECA 。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面向电子商务领域,不受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限制,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全省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邓小平理论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福建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设在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九层。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开展以下业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修)定有关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地方法规及地方行业标准,并推动其贯彻执行;
三、向政府有关部门及会员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经济预测等信息,帮助会员解决开展电子商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
四、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总结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介绍先进典型;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省内外电子商务新产品、新技术展览、展销,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六、建立福建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培训中心,在全省积极推广电子商务认证培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研究推广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新技术;
七、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教程及书刊、声像资料;
九、完成省经贸委、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协会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执行本协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协会;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在本协会注册登记。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办理具体入会手续;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其他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优先或优惠取得本协会的咨询服务及书刊、资料等;
四、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介绍和推荐新会员
六、对提供给协会有关信息和服务者,根据产生的效益情况,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终止事宜和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在预先提出申请的会员中选举产生,单位会员理事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出任。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会费数额和其他要交纳的款项;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本章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代表出席会议)。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有一定社团工作经验;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会议和工作;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组织提出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建议,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负责协会经费管理;
六、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物。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和赞助;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2002年11月20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大事记
2001年7月16日 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成立福建省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数字办[2001]009号)。
2001年12月13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出关于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电子商务“十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闽经贸贸管[2001]1036号)。
2002年11月20日 在福州闽江饭店隆重召开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成立大会,151位会员代表莅会。大会通过了《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章程》,选举出由124名理事组成的首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由省经贸委钟安平副主任担任首届省电子商务协会会长并在会上发表讲话,提出了三点工作意见。
2002年11月21日-22日 2002年中国海峡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高级论坛暨福建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工程交流大会在福州隆重召开
2003年3月10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并委托我会开展福建省电子商务立法调研。
2003年5月16日 省电子商务协会向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发出《抗击“非典”、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倡议书。
2003年5月19日 “2003海交会·电子商务应用交流会”是“2003海交会”的重要配套活动之一。省经贸委副主任,省电子商务协会钟安平会长在该海交会上发言。
2003年10月24-25日 举办“2003年中国海峡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高级论坛暨福建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工程交流大会”。
2003年10月26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召开第一届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大会听取和讨论会长钟安平作关于协会工作的报告,泉州市乡镇企业局局长、省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邱少煌主持会议。
2003年11月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作出2003年工作总结及2004年工作计划。
2003年12月25日 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成立福建省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数字办[2001]009号)。
2004年3月10日 全国知名管理软件厂商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公司同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在福州向福建10大高校赠送新中大URP i6系统管理软件及新中大国际ERP A3软件。钟安平会长出席并致辞。
2004年5月17日 2004中国(福州)国际电子商务学术交流大会在福州西湖宾馆举行。
2004年5月18日 由省经贸委主办,省电子商务协会、福建春秋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2004福建省商贸行业项目投资合作洽谈会”在福州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叶双瑜副省长等省领导出席开幕式。
2005年5月20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和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立福州EC培训基地。
2005年6月18日 由省经贸委主办、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同福州盛世联合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2005福建商贸行业投资合作洽谈会”开幕,叶双瑜副省长等省领导出席开幕式。
2005年9月15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在2005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被授于2004-2005年度先进单位。
2005年11月14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员会成立。陈曙光为主任委员;李立铭、骆念蓓为副主任委员;王荣琪、张锦奕、陈卫东、林丰、林榕航、郑禄、洪国彬、郭懿美、郭士正、彭丽芳为专家委员。聘期三年。
2005年11月25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第一届第三次全体理事会议在泉州召开,钟安平会长在会上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机遇、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推进我省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的协会工作报告,并为专家委员会成员颁发了证书。
2005年11月26日-28日 由省经贸委主办,省电子商务协会、泉州市电子商务中心承办,2005海峡电子商务博览会在泉州顺利召开,并举行电子商务论坛、电子商务网站评选。叶双瑜副省长参加了博览会开幕式。
2005年12月1日 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业务部发出“关于福建分行发行牡丹海峡电子商务联名卡的批复”(工银卡[2005]224号)。
2005年12月22日 为推动泉州晋江制鞋企业信息化建设,我协会专家委员会与晋江市科技局、晋江搜巡鞋网等单位于2005年12月22日在晋江联合举办了《晋江制鞋企业信息化建设与电子应用策略》研讨会。省电子商务协会李立铭副会长、专家委主任陈曙光应邀参加。会上李立铭副会长应邀致辞,林榕航专家应邀作《制造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策略》专题讲座,受到晋江市科技局和参会企业的高度评价。
2005年12月30日 评选《福建省优秀电子商务网站》《福建省优秀企业网站》《福建省优秀企业网站承建商》《福建省最佳设计创意企业网站》入选前十名顺序排定,并在省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公示。
2006年1月19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作出2005年工作总结暨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1月26日 省电子商务协会发出关于2005福建省电子商务网站评选结果的通知。
2006年5月13日 省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员会与福建省邮政局信息业务处召开邮政电子商务项目运营座谈会。
2006年5月18日 由省经贸委主办,省电子商务协会与福州洲际展览商务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第三届福建商贸行业投资合作洽谈会在福州国际会展中心开幕,叶双瑜副省长等省领导参加了开幕式。
2006年6月26日 省电子商务协会与省工程学院召开新一代电子商务机会与策略研讨会。
2006年8月1日 省电子商务协会与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发行“牡丹·海峡电子商务信用卡”。
2006年9月1日 福建省优秀电子商务网站表彰及网站发展座谈会。
2006年9月25日 福建省经贸委发出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子商务“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06年10月19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发出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电子商务优秀网站评选的通知。
2006年10月20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承办第三届中国海峡电子商务博览会
2006年11月3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举办行业试点研讨会。
2007年1月13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第一届第四次理事全体会议在福州召开。
2007年1月13-15日 由福建省经贸委、省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协调小组主办,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会同福建省网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三届中国海峡电子商务博览会在福州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行办。省政协副主席王钦敏宣布开幕,省经贸委副主任马鉴康致辞,省经贸委副巡视员王华主持开幕式。
2007年3月4日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发出《关于第三届福建省电子商务优秀网站评选结果的公告》(闽电商[2007]3号文件)。
2007年3月15 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组织的《2007年福建省金融行业电子商务发展合作座谈会》在八方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
2007年9月22日-26日 由黑龙江省电子商务协会吴静宜理事长带队的黑龙江省电子商务协会考察团来福州进行商务考察,考察期间参观了我会办公环境、CA中心和软件园,并召开了座谈会。
2007年10月20日 第四届中国海峡电子商务博览会在省经贸委及省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协调小组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得到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省委宣传部、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过省电子商务协会及参展合作单位全体人员的辛勤努力,于2007年10月20日至22日在福州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
2007年10月20日 本协会于2007年10月20日在福州福建经贸会展中心酒店环球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本次应到会会员代表102名,实际到会62名,占会员数60%,我会特别邀请出席会议的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宋玲理事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林珍瑞局长、省经济社团联合会夏玉瑚常务副会长并做了重要讲话。大会由郭刚主持。
2008年3月4日 2008年3月4日在福州会展中心酒店召开了会长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省经贸委商业发展处领导、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培训中心负责人。
2008年4月8日 省经贸委等1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2008年6月13日 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主办的“中国・黑龙江中俄经贸电子商务发展高峰论坛暨黑龙江省第二届电子商务高峰论坛”,6月14日-15日在哈尔滨华驿大厦举行。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杨小利在会上致词。
2008年7月11日 2008年7月11日在福州会展中心酒店召开了“2008年福建省金融行业电子商务发展合作联谊会”,这次会议由以探讨网上银行电子商务数据的分析和共享,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保障措施,网上银行的应用推广。交流金融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看法和建设性意见,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合作共赢,良性发展”的目标为主题。
2008年9月25日 由建瓯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主办,由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协办的2008福建国际电子商务高峰论坛暨首届闽西北(建瓯)竹木行业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专题研讨会近日在建瓯举行。
2008年10月9日 2008年10月9日下午,我会在福建省经贸会展中心酒店召开了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会长许维健、秘书长杨小利,省经贸委张益民处长、蒋爱民副处长、马国武科长,省数字办郑昭和处长,省农业厅信息中心周乐峰主任,省建设银行郑远平经理,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专家福州大学骆念蓓、叶少真教授,以及福建移动的代表韩东,会上各位代表对我省电子商务资源整合做大做强,阐述了自己的意见与想法。
2008年10月31日 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由中国移动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联合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共同主办的“助力海西,共嬴未来”——中国移动福建公司集团用户大会暨首届海西电子商务与移动商务模式创新高峰论坛,在福州世纪金源大饭店隆重举行。
2008年11月6日 2008年11月6日下午,我会在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如开了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2008年11月7日 2008年11月7日上午,由福建省经贸委主办,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承办的第五届中国海峡电子商务博览会开幕式在福州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
2008年11月8日 2008年11月8日下午,在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由福建省经贸委主办,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承办的“第五届中国海峡电子商务博览会”的签约仪式上,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与台湾高雄市电子商务协会签署了海峡两岸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2009年6月18日 为了更好地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依托本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简称6·18),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携手合作,利用双方的优势创造福建省电子商务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我省在电子商务、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生产安全监管、电子政务等方面的发展。
2009年9月9日 台湾高雄市电子商务协会一行于9月9日来我会考察交流,双方对各自地区的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关的政策、加强两岸电子商务的合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2009年9月10日 黑龙江省电子商务协会一行来榕对我省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与交流,先后参观了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22:15
目录
概述
协会性质
协会宗旨
协会章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