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夺魁
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在奴隶社会,主要官职都是世袭的。封建社会逐渐采取选拔官吏的办法。魏、晋、南北朝时,选拔官吏实行“九品中正制”由地方政府进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标准全凭门第出身,于是名门望族子弟被选为上品作高官,庶族寒门出身的人只能被选为下品小官,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于是,科举制度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种局面,给了寒门学子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
制度历史
随着封建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族地主阶级的经济力量不断加强,人数不断增多,形成了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要求在政治上得到相应的地位 按门第高低选官的九品中正制,堵塞了他们进入仕途的道路。加上这种作法容易造成世家大族长期操纵地方政权,称霸一方的弊病,因而越来越不适应封建王朝的统治利益。隋朝建立后,隋文帝杨坚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地主阶级的政权基础,正式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将选官权力收归中央。规定各州每年以文章华美为标准选拔三人,荐给朝廷。后又命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总管、刺史等以“志行修谨”(有才)、“清平干济”(有德)二科荐举人才。隋炀帝杨广即位后,又创置了进士科,国家用考试的方法以才取人,考取的就可以到中央或地方政府中作官,这就是我国科举制度的开始。
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名衔称谓
举名衔称谓一览 出处:《燕赵都市报》 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与门生 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3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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