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基金管理中心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国务院1999年批准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
基金概况
国务院1999年批准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创新基金自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以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不断优化技术创新创业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其他创新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创新基金由科技部主管、财政部监管,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三种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已形成了资助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资助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补助资金项目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基金中心职能
(一)研究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
(二)负责编制创新基金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工作计划,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具体负责创新基金的运作;
(三)全面负责创新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监理验收和定期报告工作;
(四)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评估、评审等工作标准,制定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单位、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五)委托或者组织有关单位或者机构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等工作;
(六)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组织与实施;
(七)指导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创新基金实施工作;
(八)科学技术部、财政部需要由管理中心履行的其他职能。
各处室主要职能
综合计划处
1.承担科技部火炬计划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业务的协调办理工作。
2.承担火炬计划、创新基金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级高新区、技术市场、重点新产品计划等专项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
3.承担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等的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
4.统筹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等专项、计划资源,提出各类计划项目之间配合、协调的建议和措施。
5.承担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等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6.承担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和后期管理工作的组织工作。
7.组织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的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8.承担各类专项计划的资金拨付工作。
9.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5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基金受理处
1.承担推动和指导地方创新基金工作。
2.承担编制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文件。
3.承担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4.承担创新基金的创业项目管理工作。
5.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培训工作。
6.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7.承担推动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8.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5人,处长1人,副处长1
基金审理处
1.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审查标准的制定。
2.承担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的评估、评审意见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承担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4.承担创新基金项目年度指南的编制工作。
5.承担项目评估机构的组织管理工作。
6.承担外部委托的项目评审评估工作。
7.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8人,处长1人,副处长2人
基金监理与评价处
1.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监理验收管理方式研究,提出管理规范,制定规章制度。
2.承担创新基金评价体系研究,建立评价体系,归口管理评价工作。
3.承担创新基金各项目监理验收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4.承担创新基金各项目类别监理验收的管理工作。
5.承担创新基金各项目类别的信访、举报答复工作。
6.承担创新基金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7.承担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5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金融发展处
1.承担相关科技金融政策调研,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2.承担引导基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参与相关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
3.承担引导基金项目的受理、评审、立项建议、合同鉴定、监理和验收工作。
4.联系有关金融机构,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5.承担中国技术创业协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6.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5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技术信息处
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包括火炬计划、创新基金、技术市场、重点新产品计划)的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2.承担中国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络系统、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3.承担中心门户网站、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4.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5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7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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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