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信用
信用形式
租赁信用是指银行出资购买大型机器设备或银行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合作,对承租人提供大型机器设备的信用形式。有金融租赁、服务租赁、使用租赁、代偿贷款租赁或平衡租赁等类别。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往往出现如下情况: 需要添置设备的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从银行借款又不能满足企业的全部需求,而企业所需设备并不长期使用。与此同时,生产设备的企业为市场竞争所迫,也愿意先行租赁,然后再转让所有权。
历史发展
租赁是一种古老的信用形式。公元前2000年,居住在巴比伦地区的苏美尔人中已出现了租借实物的行为。公元前1400年,地中海西岸的腓尼基人首先开始了商船的租赁。中国奴隶社会后期产生的以土地和房屋为对象的租赁活动,在封建社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土地、房屋、车船、农具及其他工具、集市场地等都可以租让。
直到20世纪40年代后期,以土地为主要对象的租赁仍很盛行,成为束缚和剥削农民的主要手段。当代租赁是社会化大生产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特别是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投资数额急剧增加,一些国家的租赁业也随之增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国家百废待兴,百业待举,银行信用形式已不能完全满足企业投资需求。于是,租赁信用得以发展,特别是在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发展尤为迅速。用户不需要预先积累足够的资金购买设备,而只通过交付租金办法,就可获得自己所需设备的使用权,解决实际设备投资问题。这种方式在许多国家的设备投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五种形式
金融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一种信用方式,有五种具体形式: 一直接购买租赁,由承租人选定设备、谈好价款,然后由租赁部门(租赁公司)出资购买,再出租给承租人;
转租赁,由租赁部门向外租进设备,再转租给使用单位;
三 杠杆租赁,又称平衡租赁或借贷租赁,由出租人先付出购买设备所需价款的20~40%,余下部分以租赁物品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设备出租后,由承租人向贷款银行交付租金以替代租赁公司偿还贷款,这种方式适用于飞机、轮船等大型设备长期租赁;
四代理租赁,企业单位有多余的动产或不动产,委托金融信托租赁部门代办出租,收取租金
返租赁,即先卖后租或代偿货款租赁,企业将自己的设备卖给租赁部门,然后再作为承租人租用设备使用。
相关风险
供货商违约
指供货商未按照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者所提交的货物存在瑕疵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虽然租赁设备由出租人购买,但是承租人直接承担供货商违约的风险,即无法按期或不能够正常使用租赁设备而产生效益的风险。虽然几乎所有的融资租赁合同中都有关于“承租人不能以供货商延迟交货或所交货物存有瑕疵为由而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条款,但是,事实上,一旦供货商违约,承租人往往以此为由延付租金或拒付租金,甚至还提出撤消合同。因此出租人成为事实上的供货商违约承担者。
承租人违约
指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而出现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情况,或是所支付的租金币种与合同不符,或是租赁期间未对租赁设备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或是越权处理租赁设备,如未经出租人许可转租设备等。引起承租人违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由于承租企业缺乏经营管理能力,造成资金周转不灵而无法履约;可能是承租企业信誉太差,有意拖欠租金;也有可能企业外部条件发生变化造成承租企业无法履约。承租人违约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就是出租人,承租人违约风险加大会影响到出租人的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甚至会危及出租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出租人违约
出租人资金不足或发生周转困难,未能按照购货合同规定及时开出信用证,导致供货商推迟或拒绝交货,使承租人无法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及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从而遭受损失。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4 23:46
目录
概述
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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