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营,是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封建地主将土地出租给农民耕种;资本主义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出租给
农业资本家经营。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后,对小型公有制企业也采用这一方式,出租者与承租者的权利义务在租赁合同中予以规定。
租赁经营,是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封建地主将土地出租给农民耕种;资本主义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出租给
农业资本家经营。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后,对小型公有制企业也采用这一方式,出租者与承租者的权利义务在租赁合同中予以规定。
租赁经营中的出租方指国家授权企业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委托的部门,代表国家行使企业的
出租权,承担下列权利与义务:
2.出租方义务。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方的
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企业租赁前享有的各项优愚待遇;为租赁企业的生产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根据承租方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协助租赁企业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
承租方指承租经营企业的个人,或者
合伙承租、全员承租确定的厂长,或者承租企业派出的厂长。承租经营者是企业租赁期间的法定代表人,行使厂长职权,对企业全面负责。承租经营者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厂长条件。
1.个人承租的,必须出具与租赁企业资产成一定比例的个人财产(其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现金必须专款存入银行;并有不少于两名有相应财产、有资格担保的保证人。
2.合伙承租、全员承租的承租成员必须出具与租赁企业资产成一定比例的个人
财产(其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现金必须专款存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