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法律研究》内容简介:《唐律》是传统法律的典型,以成就大、水平高著称于世。但唐律本于汉律,要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必须从汉律开始;要研究唐律,也应以汉律为参照。惟其如此,才能搞清楚中国传统法律发展的历史脉络。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为研究汉律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著者对前人及时贤已有学术成果进行了系统整理,在充分尊重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相结合,将文献考释与理论分析相结合,将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相结合,通过秦汉律与唐律、明清律的沿革比较,对秦汉时期法律的若干学术问题进行了逐一清理,用史料来论证观点,不说空话,并对有关法律史问题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分析,以期在摸清秦汉法律史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能够对秦汉时期法律在中国法律史中的地位和影响提供一种全新的认识。
闫晓君,陕西省武功县人,“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委员,
西北政法大学支社主委,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省聘三级岗位),理学博士,史学博士后,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文献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位中心评估专家,司法部项目评审专家,韩国《亚洲研究》特邀评审专家,吉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项目6项。在《中国史研究》、《国学研究》、《法学研究》、《现代法学》、《学术月刊》、《法律科学》等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2008年被陕西省政法委、
陕西省法学会、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社科联授予“陕西省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2009年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支持和荣誉称号。2010年被九三学社中央授予优秀社员的荣誉称号。此外还获得司法部、陕西省政府、
陕西省教育厅多项科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