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是陕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合署办公。
历史沿革
2018年11月14日上午,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揭牌仪式举行。根据陕西省委关于省级机关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原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更名为省委教育工委,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依法加强对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研究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3.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
4.负责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7.指导全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
8.负责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指导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外资利用等工作;指导全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助学贷款工作。
9.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10.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11.负责全省国家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承担省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规划并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13.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国际及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及普通话测试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承担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改革和管理工作。
17.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18.负责机关公务员队伍、直属单位及厅属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与管理工作。
19.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网络安全工作。
2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有关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省教育厅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
承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办公室
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事务;负责公文处理和督查督办;负责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信息、机要、行政许可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档案、信访、保密、值班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组织部
负责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按照省委有关规定管理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成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协助中央有关部委管理部委在陕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做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成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监督等具体工作;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省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础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宣传部
负责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及队伍建设;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校园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新闻宣传,指导校园媒体管理、宣传教育性报刊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负责机关对外宣传工作。
统战部
负责全省教育系统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做好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和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协调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
负责全省普通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承担各类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及政策的拟订,参与拟订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承担全省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公费师范生的管理工作;承担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考核鉴定、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负责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共青团、学生会等社团工作,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稳定安全办公室
负责全省高等学校的稳定工作;指导全省基础教育系统的稳定安全工作;指导学校拟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涉校突发事件;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反邪教、反恐、禁毒、防溺水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人事处
负责机关、省属普通高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承担机关公务员队伍、直属单位及厅属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等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政策法规与教育执法处
研究和组织草拟地方性教育法规、政府规章和重大教育政策草案;建立健全教育执法工作制度;负责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统筹指导监督全省教育领域重大案件办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教育社团管理和教育志鉴编纂。
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有关工作;负责审核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设立、撤销、更名等工作;研究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拟订各类教育事业的招生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基建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投资分配计划;负责安排管理有关校舍建设项目的捐赠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指导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财务处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建设;管理中省教育专款以及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负责本级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决算、财务管理;归口管理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外资利用;协助督促落实教职工工资;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条件装备、校舍改造工作;负责和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和指导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和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负责机关、普通高校、有关成人高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有关重大事项的审计调查工作;协助查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直属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
基础教育一处
负责全省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基础教育科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整体规划、政策措施和验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管理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办学行为,指导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导中小学的德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研学实践;协助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建设。
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
负责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指导中小学学籍管理;指导中小学图书和教学仪器、实验设备配置工作;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和内地中学民族班工作;协助做好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拟订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规划;研究审定地方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负责和指导语言文字改革和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全省职业教育;指导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工作;组织教育质量的评估检查;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及政策制定工作;承担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协助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有关工作。
高等教育处
负责全省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教学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工作;负责省属本科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负责和指导全省本科高等学校课程、实验室、图书馆等方面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本科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本科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负责省内各级各类高等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省本科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拟订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市县人民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对县域教育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以及评估验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培育和扶持专业评估机构,归口管理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发布陕西省教育督导报告;督促加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培训指导各级督学;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教材处
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建设;拟订全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的教材建设规划;负责全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教辅的审定和评估工作。
教师工作处
拟订全省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指导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作;规划和指导全省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负责全省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指导全省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和评审工作;负责全省教育系统有关奖惩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大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协调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指导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方面的课程建设与科研工作;协助做好专业师资培养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护工作。
科学技术处
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组织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高等学校实施承担的国家和我省各类科技计划研究项目;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并指导实施;指导高等学校产学研合作等工作。规划、组织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发展建设和实施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科研成果的管理、奖励、推广,指导高等学校有关版权和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负责全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有关工作。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拟订全省学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位授权审核的相关工作;检查、评价学位授予质量;管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编制研究生教育规划,参与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研究生的培养和招生制度改革及学科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高校、科研机构重点学 科建设规划和学术学科带头人、两院院士的选拔培养工作。承担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负责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国际(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全省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港澳台侨学生、涉外办学、教育国际会议、因公出国(境)、汉语国际推广、“一带一路”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负责教育对外宣传、在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境外智力引进工作以及机关国际(港澳台)合作与交流事务。
教育信息化处
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负责制定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课程建设;负责和指导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教育信息统计、分析、核查和大数据建设与管理;负责机关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民办教育处)
负责协调推进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负责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审核和监督管理,指导各市(区)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负责全省民办高校、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行政审批、扶持奖补、监督检查等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党群工作,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和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直属单位
教育评管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
技术转移中心
留学中心
装备管理中心
教科院
信息化中心
教材管理中心
机关后勤中心
高校后勤集团
教育活动中心
石油普教中心
陕西省西安爱知中学
直管高校
陕西省高校(公办本科)
机关标识
书是知识的主要
载体之一,中外许多教育机构和政府部门都选择一本展开的书作为标志以凸现行业属性。用陕西首写字母“s”抽象的勾勒出书的外形,也暗合了陕西古称“
三秦”的意思。书的造型和意蕴主要突出陕西省教育厅的地域和行业属性,展开的书也有“开放办教育”的含义。
标志内部(书的中心)是一颗成长中的
幼苗,以突出陕西教育厅所承担的“教书育人”和“人力资源开发”的神圣使命,暗喻用心办教育、用爱育幼苗的精神。幼苗三片叶子的造型也代表着“教育要
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的“三个面向”指导方针。标志内部下方用“EDS”的英文缩写标识,“陕西省教育厅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Shaanxi Provincial Government”。
标志的外围用中英文标识陕西省教育厅,形成一个闭合的圆形,颜色以代表“包容”和“开阔”的蓝色为唯一色调,整体上开放、厚重的风格,有开放办教育、用
国际视野和眼光发展教育之义。
该标志可以配合“陕西省教育厅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Shaanxi Provincial Government”的中英文字体在不同情况下使用,标志内部图案可在需要的情况下独立使用或组合使用。
领导分工
王树声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陕西省教育厅厅长,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主持省教育厅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
王海波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协助负责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省教育厅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工作,分管组织部、统战部、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陕西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冀映秋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分管宣传部、教材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教育信息化处及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陕西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陕西教育融媒体中心、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委厅新闻发言人。
赵军 陕西省纪委委员、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主持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申雪峰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协助王树声同志负责人事处工作,分管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民办教育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学生就业与留学服务中心、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
何玉麒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协助王树声同志负责办公室、财务处工作,分管稳定安全办公室、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科学技术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陕西省教育质量评估与经费事务中心、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陕西省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陕西省高等学校后勤服务产业集团。
吴振磊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王恒斌 陕西省政府教育总督学,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分管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高巍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协助何玉麒同志工作。
董侠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协助申雪峰同志工作。
参考资料: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被中共陕西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授予“2019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5月,获得陕西省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予以通报表彰。
称号。
2021年9月25日,陕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教育执法处入选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2021年12月,陕西省教育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被授予“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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