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杲(1905-1934年) 原名楫昌,字熙文,
云南陆良旧州人。1925年考入
云南东陆大学预科,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毕业于该校。
1928年云南地下党根据“八七” 议精神,让程杲介绍地下党员到陆良旧州,以教书为掩护开展工作。1930年农历7月16日,程杲参加陆良暴动,后任中共昆明市委委员。1931年4月在昆明被捕。在敌人酷刑拷打和“美人计”面前,他大义凛然,坚贞不屈。经昆明市长熊从周(后来参加了中国共产党)营救,方得保释出狱。出狱后,省民政厅长丁兆冠认为程杲是难得的人才,先后委任为禄丰、禄劝县长,均被拒绝。其父劝他说:“出任县长,即使不能发大财,也可以把供你读书卖了的田地赎回来。”他回答父亲说:“我的事自有主意,家里不必操心。”
1932年8月楚雄中学创立,同学孟立人任校长,聘请他为教务主任。创办伊始,孟立人生病,校务全由程杲主持。待孟立人病愈回校,“则一切规划,条理井然矣”。当时校园荒芜,满地杂草荆棘,课余程杲带领学生到龙川江挑沙抬石筑路,两旁植树,并命名为“五一路”,用以纪念工人阶级的伟大节日,至今老树蓊郁,参天挺立。师生在纪念他的文章中说:“程先生不是唱高调的,是实地工作的,他主张教育生产化、社会化、平民化、纪律化”、“于事见无不言,言无不行,行无不果,校务得以蒸蒸上理’,。
程杲学识渊博,举止文雅,平易近人,深受学生拥戴。他结合语文、历史课的教学,传播马列主义,宣传进步思想,教导学生“努力向学,将来走入社会,切不可盲从,免为贪官的走狗,土豪的后援;须时时领导人民走光明的途程,打破一切恶势力”。他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讲历史的演变,朝代的更替,阐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阶级斗争的结果,必然导致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他宣传无神论,力主破除封建迷信,两次发动“拉偶运动”,拉倒塔凹、东岳庙、城隍庙大大小小的泥塑神像,有力地打击了封建迷信。
回家后,一病不起,逝世前十日,致函校长:“念及楚中事,耿耿难安。对学校事业未竟,有始无终,对弟,则中途妥堕,有忝信义。”临终时写下绝命诗:“壮志凌云愿未酬,二竖牵缠恨悠悠。往事追维徒增叹,雁落沙滩何时休?民生苦厄终无解,海宁宇安枉自求。苍穹倘能留此息,誓扫污垢付东流。”其情真切,其语悲壮,表现了一个共产主义者“壮志未酬身先死”的壮烈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