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
课税对象、
税目、
税率、
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
减税免税、
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为税收制度的基本因素。任何税种如果缺少这三个要素中的某一个,均不能成立。每个税种的要素都需要规定具体的确定的内容。如
中国现行的
增值税以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
报关进口货物入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企业或个人因从事工业制造、商品经营或提供劳务或
进口货物而获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规定了13%和17%两档税率。(13%已经变为11%)
税收要素与税制要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重叠又不尽相同。税收要素只是一种理论的抽象,每个要素并不要求有确定的指向。而税制要素则要规范征纳双方具体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具体表现。
我国税制对纳税范围有明确的界定,在一定条件下合理安排企业的经济行为和业务内容及纳税事项,避免其进入纳税范围,则可以合理规避税收
支出,甚至彻底免除纳税义务。税制对每个具体税种的课税对象和征税范围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税务筹划却要求反其道而行之,找出不属于征税范围的内容。纳税范围筹划技术一般涉及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
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等税种。
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比较窄,仅对14类消费品征税。因此,在纳税范围上可以进行适当的筹划,即企业在投资决策时,可避开上述消费品,而选择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
流转税及
所得税方面有优惠政策的产品进行投资。实际上,有很多高档消费品并没有被列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选择这类项目投资,以规避消费税。
税基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的方式来减轻
税收负担。由于税基是计税的依据,在适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税额的大小与税基的大小成正比,税基越小,纳税人负有的纳税义务越轻。例如,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税基,在
所得税率一定的情况下,“应纳所得税额”随“
应纳税所得额”这一税基的减少而减少,此即
税基式避税原理。
税率筹划技术指纳税人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税率是
税收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决定纳税人税负高低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税负既定的情况下,税额的大小和税率的高低呈正方向变化,税率筹划技术正是有效地运用了这一简单而又最基本的原理。一般情况下,税率低,
应纳税额少,税后利益就多,但是,税率低,不一定等于税后利益最大化。所以对税率进行筹划,可以寻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者最佳税负点
各种不同的税种适用于不同的税率,纳税人可以利用课税对象界定上的含糊性进行筹划,即使是同一税种,适用税率也会因税基或区域不同而发生相应的变化,纳税人可以通过改变税基分布或区域的差别调整适用税率,从而降低
税收负担率,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递延纳税可以获取
资金的时间价值,等于获得了无息贷款的资助。递延纳税可以减少当期的现金流出,降低支付风险,增强企业的流动性。
纳税环节、抵扣环节、纳税时间、
纳税地点是递延纳税技术的关键。纳税人可以通过合同控制、交易控制及流程控制延缓纳税时间,也可以合理安排
进项税额抵扣时间,所得税预缴、
汇算清缴的时间及额度,合理推迟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