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公平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是指税收制度设计的税收负担分配的均衡状态,税收负担应该公平地业着于每一位纳税人身上,尽可能地合情合理。由于“公平”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课题,深入到税收公平原则的内涵理解就会涉及出发点完全不同的具体原则的适用: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以及横向公平原则和纵向公平原则。
在现代各国的税收法律关系中,所有
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税收负担在国民之间的分配也必须公平合理,但公平合理并非绝对的等额负担。学术界对
公平原则的理解存在两种观点:
1.受益说。在受益说中,包括有
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凡自政府得到相同利益者应负担相同的税收,纵向公平是指凡自政府所得利益不同者应负担不同的税收。
2.负担能力说。认为凡具有相同
纳税能力者应负担相同的税收,不同纳税能力者应负担不同的税收。
税收负担能力是指各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其基础有
所得、
财产和
消费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