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
东方烟草报》报道 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科学的专卖稽查体系,有效打击和控制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为行业的改革与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是行业必须认真面对的重要课题。笔者现结合工作实际,谈一谈对构建科学的专卖稽查体系的粗浅认识。
地市级公司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客观上需要进一步强化稽查支队的作用, 通过加强内部整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执法力量。加强内部整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集中优势兵力打硬仗。由于各县之间执法环境、地理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市场管理的难度有较大差别,而联合执法可以弥补个别地方执法力量的不足。二是有利于严格公正执法。通过交叉治理和联合执法可以充分利用陌生面孔,及时发现可疑目标,实施有效查处。同时也较大限度地克服了因担心对方报复或抹不开情面而“不敢查”、“不愿查”的问题。三是有利于信息共享治“顽症”。联合执法对查处跨区或特别是多省市交界地带的违法活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联合执法还可以为专卖稽查人员提供施展才干的更大“舞台”,从而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动用强有力的联合执法手段,建立政府支持、舆论配合的多部门长效合作机制,是烟草执法的有效手段。从日常执法实践来看,部门联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合作。一是在烟草执法过程中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合作,形成完善的联合工作机制。当前,在联合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对涉烟案件重视不够,以罚代刑现象时有发生;涉烟司法解释可操作性较差,取证难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在打源头、抓首犯、断网络、破大案上效果不够明显。在具体工作中,应当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更好地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政策研究制度、信息互通制度,特别是要坚持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做到“制度执行不间断,调查取证不变通,案件审理不走样,追诉判刑不迁就”。二是在烟草执法过程中加强与
工商管理部门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工商部门承担着包括烟草在内的市场监管责任,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直接执行者,与烟草执法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无论是取缔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还是开展零售客户合理化布局、诚信等级管理、科学定量等工作,都需要得到他们的支持与配合。为此,我们应当与之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进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此外,各地也可因地制宜,与之建立联合执法机构。三是在烟草执法过程中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有效的打假网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市场进行监管,与烟草打假有很强的互补性。所以我们应当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合作的原则,主动与之联系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除此以外,我们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汇报烟草执法成果,为烟草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工作环境。
烟草行业“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主要任务的逐步落实,必将加快大市场、大企业、大品牌的形成,也为跨省市的联合执法带来了必然性和现实性。当前,跨省市的区域合作应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工作例会或定期联谊制度。举行由周边省市兄弟单位参加的专卖工作联谊会,对于打击跨省市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在必要时也可以让交界地区的县级单位参加进来。二是案件查处与协办制度。及时交换对边缘地带的监控信息,加强对重点地带、重点路段、重点对象的检查与监视,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对长途运输违法案件实行沿线举报,梯次堵查;在一方抓捕涉烟犯罪嫌疑人或调查取证时,其他各方要积极协调,全力配合,提供方便。三是大案要案通报制度。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多方共享的信息网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所谓
社区,就是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其构成的基本要素有:一定的地域、一定的人群、一定的组织形式、共同的价值观、行为规范及相应的管理机构、满足成员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各种生活服务设施。对于烟草专卖稽查来说,实行社区化管理必须有当地政府的支持,必须有烟草执法主体的存在,必须有基层多家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必须有广大社区群众的积极参与。近年来,有的地区在社区化管理,探索烟草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从他们的工作实践来看,社区化管理需要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信息监督网络,需要有完善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特别是需要到位的社区建设。如果一个地区没有居委会这类基本的社区组织,一切工作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应该明确社区化管理的基本定位,正视地区差异和发展状况,因地制宜,扬长避短,认真探索,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