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评级制度由
约翰·穆迪于1909年设立,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简单的
等级系统,从而了解 有关证券的相对信用
质量等级,指的是信用质量的等级用评级符号来表示,每个符号代表一个组别,组内的信用特征大体相似。
信用质量的等级用评级符号来表示,每个符号代表一个组别,组内的信用特征大体相似。评级 符号分为以下九种,代表从最高
信用风险到最低信用风险:
1. 未收到申请或申请被拒绝。
3. 缺少有关债务发行或发行人的必要资料。
4. 债务发行属私人配售,而这种评级不在穆迪出版物上公布。
撤回评级可能是由于出现新的重大情况,而对这些情况的影响无法作充分分析;没有合理可用 的最新资料来作判断;
债券赎回,等等。
个别债务的评级随时都有可能调整。如果穆迪发觉相关债务的信用状况出现变动,或先前的评 级未能充分反映债券当前的素质,即会调整评级。调整的性质决定了对较低等级债券的评级的 调整通常多于较高等级债券的调整。然而,债券评级使用者应随时密切注意所有评级(包括低 级与高级),以便即时知悉可能出现的任何调整迹象。
具有相同评级的债务,其信用素质不一定相同。它们只是大体相似,但由于只能使用有限的等 级数目来为数千种
债券评级,因此符号无法反映实际的风险分布状况。
等级专门用于根据债务的信用质量来评定债务,因此不能单独用作投资操作的依据。例如,评 级在预测市价未来变动趋向方面毫无用处。个别债务发行的信用质量并非债券市价波动的唯一 决定因素,其它因素还有汇率及总体
经济形势变动、距离到期时间等。在债券有效期间,即使 是评级最高的债券也会出现大幅波动,但这并不会影响其最高评级状况。
市价并非决定评级的考虑因素,因此评级不得解释为有关“吸引力”的建议。具体债券的吸引 力取决于其
收益率、距离到期时间或投资者可能搜索的其它因素,以及信用质量,后者是评级时 参考的唯一因素。
一方面,评级涉及对未来的判断;另一方面,评级被投资者用作一种
保障措施。因此,在指定 评级时需要对“可见”未来的“最坏”可能性作深入探讨,而不只是倚赖
历史记录及当前状况 。所以,使用评级的投资者应知道,评级不只是各种
统计数据的反映,因为它是对长期风险的 评估,其中包含有大量非数据因素。
虽然银行的管理机构可能在银行自身的检查程序中使用评级来辨别债券,但穆迪在指定评级时 并未考虑到这些银行规管因素。穆迪评级并不反映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本身对某种债券是否适
合作银行投资目的的判断。
穆迪评级代表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对证券相对信用状况的看法。因此,穆迪评级应与穆迪出版 物中的介绍及统计数据一同使用。投资者应参考其中所包含的发行人信息。穆迪评级并非商业
信用评级。除非明确声明,否则并无纳入违约或接管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