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信息是反映
地理实体空间分布特征的信息。空间分布特征包括实体的位置、形状及实体间的空间关系、区域空间结构等。
空间信息定义
空间信息(Spatial Information)是反映地理实体空间分布特征的信息。
地理学通过空间信息的获取、感知、加工、分析和综合,揭示区域空间分布、变化的规律。空间信息借助于空间信息
载体(图像和地图)进行传递。图形是表示空间信息的主要形式。地理实体可被描述为点、线、面等基本图形元素。空间信息只有和属性信息、时间信息结合起来才能完整地描述地理实体。
服务平台
空间信息服务平台(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是指:利用“数字地球”理论,基于遥感、
GIS、
虚拟仿真、
网络、
数据库及
多媒体等关键技术,深度开发和利用空间信息,建设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于政府、企业、公众;服务于人口、
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
可持续发展的
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
资源设施
空间信息服务平台的核心是建设空间信息
基础设施,并在此基础上整合应用各种信息资源,实施深度开发和应用,为发挥
城市功能,提供多方面的
信息保障。
建设意义
对已有的海量空间数据集中管理
对已有的海量空间数据(
遥感影像、
电子地图、政务电子地图、
视频数据、图片数据等)进行集中管理,一方面将历史数据、现有数据以及将不断积累的数据集中管理,统一维护更新,实现对各种基础空间数据和元数据的
标准化、
规范化存储;另一方面,由于基础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数据基础的统一建设和维护,保证了数据的
现势性和安全性。
增强数据共享与互操作
通过基础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能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理顺城市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的政府管理体制与企业化
机制,理顺空间信息数据生产、管理、服务与更新维护的市场化关系,加强市政府、市各委办局的空间信息
数据资源的
共享交换,实现各委办局和区县业务应用系统的
无缝集成。
同时,通过基础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的有效利用,将促进各委办局的办公信息化程度,推进各委办局的信息建设,提高信息化办公水平。
三维辅助决策
可以将海量空间数据以
三维形式直观表现出来,便于决策人员直观地进行判断、帮助决策以进行资源调度。以我中心现有的数据基础,可以开展虚拟现实三维景观建设,为实现信息化管理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减少重复投资
基础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将为“数字城市”和“
电子政务”建设服务,在市区范围内提供统一的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框架。这些数据将应用到
公安、消防、
电信、
环保、
水利、
林业、
交通等各部门,对实现市区空间数据共享,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信息化建设总体成本,促进城市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目标
目标
深度开发和整合应用各种信息资源,基本完成空间
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基础空间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交换,避免无序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具体包括:
数据管理
对
电子地图、
遥感影像、
DEM、多媒体数据、
地理编码等基础空间数据进行有效地集中管理,实现对各种基础空间数据和元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存储以及数据的更新维护和信息检索。
数据服务
在数据(集中)管理的基础上为市政府各委办局和区县提供基于城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基础空间数据服务,满足各委办局和区县业务应用系统对基础空间数据的需要,实现城市基础空间数据的完全共享和互操作,以及与各委办局和区县业务应用系统的无缝集成。
数据应用
建立一个基础空间数据综合展示平台,充分展示信息办的基础空间数据资源情况,以及这些数据在各个领域(综合决策、应急指挥和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和典型应用。
技术路线
整个系统分为四大子系统:运营支撑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空间信息资源共享子系统、空间信息服务子系统。
建立统一的基础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在公开数据结构基础上实现对影像数据、
电子地图数据、DEM数据、图片数据以及其它(与空间位置相关)多媒体数据的入库、更新和维护管理,并提供基于大型商用空间数据库的公开数据存储方案。
实现统一的可视化综合基础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展示。将遥感影像数据、矢量电子
地图数据、DEM数据以及其他(与空间位置相关)多媒体数据进行有效的集成和充分展示,实现基础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数据基本应用展示。
建立统一的基础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共享
接口,为市政府及各委办局提供数据共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