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竞争文化,可以理解为全社会形成的维护
竞争机制、尊重竞争
规则的一种共识和氛围。
定义
竞争文化的培育和形成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消费者的观念、企业的行为到政府的职能定位,从民族
传统文化的继承传播、商事交易规则的理解运用到经济法律的颁布实施,都在潜移默化地作用于竞争文化的形成。
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是商品激烈竞争的社会。哪里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哪里就会有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社会的进步,就没有企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竞争成为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动力,它在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动力场,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一批极具竞争力地强大对手迅速涌入我们国内,和我们争夺国内市场。我们每一个企业都处于一个竞争的动力场中。一个企业要想在今后的市场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它就必须具有强大的竞争力。
竞争文化的培养是企业文化着重培养地重要内容,它已成为当今企业文化的主流。我们必须面对和正视竞争。面对竞争现实,惊慌失措,束手无策,畏缩不前,企业就会遭遇失败,步入末路。如果毫不畏惧,充满信心地迎接挑战,我们获取生存的紧张感、压力感、危机感,就会激励出我们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焕发出竞争精神和创新精神。我们就能抓住战机,采取正确的竞争策略,通过瞥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使企业在竟争中求得发展。
竞争不但是一种经济现象,而且是一种文化现象。它具有强大地动力功能,竞争的氛围使每个职工不甘落后和停滞。竞争能够极大地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想象力,使人的科学技术和潜能得到全面、充分地发挥,从而使整个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全面地提高。
培育
根据
竞争优势内生论的观点,企业表现为
超额利润的竞争优势并非来自外部市场力量,而应当是市场力量以外的、存在于企业自身某种因素在起作用。企业内部条件对于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内部资源、能力的积累是解释企业获得超额收益和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企业内各种资源效用发挥程度上的差别、创新能力的差别,都是由企业现有的知识存量所决定的。能力差别的背后实际上是企业知识存量的差别,能力是知识存量的显在表现,没有
知识的支撑,
能力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能产生企业独特性和作为企业独特资源的是它运用各种知识的能力。
企业竞争优势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企业的
学习能力,学习能力是开拓新的竞争优势的根本。与企业知识密切相关的
认知学习能力决定了企业的知识积累,从而决定了企业的竞争优势。企业的知识存量决定了企业配置资源等创新活动的能力,从而最终在企业产出及市场力量中体现出竞争优势。同时,知识具有难以模仿性,它通过具有路径依赖性的积累过程才能获得,并发挥作用,成为企业决定未来知识积累的重要力量,使得竞争优势得以持续下去。
企业文化是组织内部特有的,可以被视为说明企业应该做什么和如何做的一种非公开的知识,与企业的无形资产一起构成了竞争力难以模仿的特征,而成功的企业文化是确保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它能够使企业具备自我改进的能力,提高企业的文化,其实质是以人为主体,以企业建设为核心,以群体行为为基础的
管理理论。因此,企业竞争文化还要注重人的思想、情感、价值观念、人际关系等等,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文化氛围,在充满团结、和谐和友情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和内耗降低到最低程度,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生产力发展。要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完善竞争与激励。
推进文化创新。企业创新来源于企核心竞争力。企业文化的创造力,它是企业文化的一个企业文化实质上是一种竞争文化, 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引导企业创新主在这种竞争中,企业的信誉、形象、品牌体——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和行为方和知名度是不可估量的无形资产。是企式变革。并利用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从这个意义扩大的趋势,不遗余力地提高企业的文上讲,现代企业竞争既是核心能力的竞化品位,提高员工的创造力素质,进而提争,也是企业文化的竞争。谁拥有文化优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同时,企势,谁就拥有
竞争优势、效益优势和发展业可以充分利用其优越的企业文化环境优势。吸引富有创新和挑战精神的精英人发挥领导作用。企业文化与企业领才,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和企业在竞争中导有着密切联系,他们的思想意识、思维所处的地位,借鉴和吸收其他企业文化方式、价值观和经营理念,直接影响着企的精华,不断丰富企业文化的内涵,保持业文化的走向和实质内涵,企业领导对企企业在文化、能力、人才等方面竞争优业文化的作用也是其他企业难以模仿的。势,掌握市场主动权。
企业领导不仅应当成为企业竞争文化的提高员工的认同度。要提高组织中积极倡导者,更应成为企业文化的维护者的每个人对企业竞争文化的认同度,主要管理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员工作出动践行企业竞争文化。一要做到领导团表率,成为企业精神和企业形象的代言队身体力行,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二要人。让价值观体现在绩效上,使员工相信,无坚持以人为本。
企业文化理论认论是在薪酬上还是个人发展空间上这种为,企业一切财富中,人是第一位的,员价值观能够带来绩效;三要加强宣传教工是企业的主体,是企业活力的源泉。企育,采取各种形式宣传竞争文化的意义、业文化是关于尊重人、使用人、激励人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
缺失
竞争文化是当今经济文化的主流,它培养企业的科学主义精神,锤炼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创造企业文化的新内容,存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强大的力量。竞争文化的基本内涵是市场竞争意识。如果市场参与者没有良好的市场竞争意识,市场竞争文化也就失去其存在的基础。市场竞争意识是法律主体公平参与或积极创造并维护市场竞争活动秩序的内在自我要求与共性认识。它不仅直接影响有关主体的具体行为,而且还影响着有关竞争规则和法律制度的产生进程和具体内容设计以及实施。因此,市场竞争意识对竞争文化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培育竞争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于对人们的市场竞争意识培育。竞争文化与市场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竞争文化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文化。一种充满活力和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文化。
文化本身就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是人类思想的历史集成。是人类历史的积淀。文明文化渗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民族精神的血脉传承,反过来,文化又影响人类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文化的制造者就是使用者,文化的使用者同时也是制造者。文化产生的过程,就是运用的过程。文化运用的过程就是其形成的过程。文化优秀与否。—个重要的判据就是能否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竞争文化可以被概括为:“关于市场竞争的一系列思想观念、商业规则和法律制度的总称”。在市场经济发育初期,市场主体的竞争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国内企业普遍缺乏竞争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对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严重不足,很多企业负责人坐在一起公开讨论限制价格,产量的行为已见怪不怪。例如,某行业开会公开讨论价格和产量问题,甚至作为正面宣传称之为“限产保价”,目的是为了防止所谓“恶性竞争”。在市场经济中。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规则,防止和制止破坏市场正常秩序和规则的行为发生,一方面要靠各市场主体的自律,培养市场经济竞争文化,市场主体的自律主要依靠芷确的竞争意识,意识的形成需要整个市场经济环境的净化。另一方面要靠他律,其中包括法治,即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强制地约束各市场主体的行为,使其遵守市场规则。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市场经济有序的保证,市场活动越是发达和完善,法治越是健全,市场也越有序。健全的法制,是市场得以有效地发挥其固有功能的必要条件,也是市场经济发达、完善的标志。因此,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哺项重要措施。构建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反对不正当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
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是一个价值判断的概念。不同的人对行为的正当性可能会有不同的判断:如侵害者可能会认为是正当的,而被侵害者可能会认为是不正当的。什么是正当的竞争行为,什么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深究起来,正当与不正当是一个价值判断的概念,我们知道合理与合法在法律上可能是不同的:正当的不一定是合法的,而不合法的却不一定是不正当的。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经济关系不是纯粹的利益的计算,而是存在着相对应的价值判断。这和亚当·斯密倡导的市场经济的思想是一致的,即与市场经济是有道德追求、有道德取向的结论是一致的。企业处于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要适应环境要求,就必须使自己的企业文化具有竞争性的特点。
影响因素
文化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产生于人类的需要,为满足人类的需求而存在和发展。人类越发展,对精神方面的需求就越岛、越强烈。文化在满足和引导人们需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并且是当代能够带来经济匕高附加值的资本。在市场竞争环境下,“经济”的本质使得经济主体以最小的成本和代价来制造既定的数量和质幢的产品,为了在外酃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能以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以较低的成本来谋取利润。消费者在购物时也往往以最低的价格购进最大效用的商品.而不会自觉挑选那些价格较高、但为消费者和社会长远利益考虑较多,为环境治理支付较高成本的企业的产品。在供求相遇场所的交易双方,都以自身最为“经济”的目的出发选择交易方。
现代企业不仅是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而且是市场经济中的文化主体。企业以文化为手段,通过增强员工的主体意识、自律意识和人才意识,通过提高企业员的文化素质,通过企业的文化建树来完善企业的人际关系,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企业越来越注意以文化为媒介,通过投资公益事业和参与文化话动的方式来塑造企业的社会形象,密切企业与社会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求,有效的竞争是市场秩序健康运行的保障,让竞争来活跃市场,法律应当关注的是市场竞争机制,而不是简单的保护特定的企业或竞争者,竞争机制是一种不允许市场力量操纵价格或者其他市场条件的机制,是维护优胜劣汰,促进资源配置的机制。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在竞争的压力下,竞争者不断革新技术、改进产品、改善服务、提高质量、降低价格,这种竞争是公平竞争、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的目的即是维护这种公平、正当竞争,对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予以惩罚,使其从事正当的竞争行为或者迫使其退出市场,达到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
经济竞争的直接目的,从经济竞争主体来说是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而从整个社会来讲是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在经济竞争活动中,必然面对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冲突,必须建立一定制度把经济竞争活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一般来说,在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经济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对于市场竞争过程的控制是通过宏观调控这一国家经济调节手段进行的。而国家在采取宏观调控这一手段对市场竞争的过程进行控制的时候,存在着改变“市场竞争过程规则”的可能性,有可能导致各竞争主体在竞争过程中的法律地位不能保持平等,竞争机会不能保持均等。
垄断是在竞争过程中产生的,是自由竞争的一种结果,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居于垄断地位的竞争主体。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垄断行为的存在严重干扰了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经营者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通过垄断协议限制竞争以及
行政性垄断限制竞争是市场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
体系的建立
竞争文化的培育和形成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消费者的观念、企业的行为到政府的职能定位,从市场主体交流的思维方式、商事交易规则的理解运用到经济法律的颁布实施,经济运行的每一个细节都潜移默化地作用于竞争文化的形成。应当大力倡导竞争法律意识,使社会公众和国内企业充分认识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形成全社会对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舆论监督和举报机制。在反垄断法执行的初期,应当突出强调在全社会建立反垄断法的文化,这在我国显得尤为必要。
作为规范是市场经济的两部重要法律《
反垄断法》和《
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应当确立这种理念:维护市场经济的竞争秩序的目标是效率,在发达国家,建立市场竞争法律体系的根本目的之一是通过保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来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这是一个基本的共识。法律首先保护的是市场机制。而不是某些人或某一社会群体。换句话说,建立秩序的目的是为了把饼做得最大,并不直接涉及饼如何分配的问题。其次,竞争法律要求行政机关更多地采用竞争政策而不是产业政策。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在适用上存在着冲突。前者借助政府的力量来试图消除市场运作中出现的波动。后者则旨在创造条件让市场发挥自身的功能;产业政策直接帮助某些竞争者,而竞争政策则在于创造平等的竞争场所。就我国现阶段来讲,就是要尽快适应WTO规则。实现我国经济同世界经济的接轨,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纵观人类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迄今为止市场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自由市场经济”和“现代市场经济”两个发展阶段。
在
自由市场经济阶段,即市场经济的发展初期,社会经济刚从自然经济形态进入商品经济形态。统一的商品交换市场刚刚形成。当时人们最迫切的需要是打破“自然经济形态下对商品自由交换的一切束缚”,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实现统一市场中商品的自由交换。在这一阶段。亚当·斯密所宣扬的绝对自由竞争的所谓“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和推崇——国家不对市场竞争进行任何干预,绝对自由竞争被人们普遍认为能够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平。19世纪末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进入到了现代市场经济阶段。在这一市场经济发展阶段。随着社会生产的高度社会化,以及市场失灵现象的出现,市场中各竞争主体之间的竞争状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开始反思自由市场经济阶段的市场竞争公平观。并且逐步认识到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对市场竞争是否达到公平进行事实评价的过程中,必须要同时将外在的竞争起点和竞争过程,以及内在的竞争起点和竞争过程是否达到公平作为评判的标准。只有在排除外在的竞争起点和竞争过程不公平的基础上,通过国家经济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对内在的竞争起点和竞争过程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才能真正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平。
竞争本是市场不可缺少的因素,它同市场相伴而生,是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资源配置和资本流动就会呆滞,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便不能启动。民商法是
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性法律,是市场调节的法律保障,解决市场运行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市场秩序,解决竞争过火问题,反垄断法活跃竞争行为,解决市场不竞争问题;行政法规范
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解决法律监督问题。人类社会的活动的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领域和种类逐渐扩大,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也逐渐增多,法的体系越来越发达。
作为市场竞争的最重要参与者,经营者则应当主动承担自由市场的竞争压力及其后果,注重自身的竞争能力建设,避免动辄就向主管机构寻求帮助甚至庇护。作为承托市场的广大消费者。则要努力去争取市场竞争最终给自身带来的利益,从最简单的利益最大化中认识、加强对市场竞争的渴望,高度警惕并限制竞争行为对自身利益的损害。只有在这个层面上的竞争意识的培养和竞争文化的形成,才能推动反垄断法得到有效的施行,进而促进市场经济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