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院应制
唐代沈佺期的七言诗
《红楼院应制》是创唐代诗人沈佺期作的一首七言律诗。本诗描写主人翁游览红楼院,对红楼院的建筑、风水等感慨。
作品原文
红楼疑见白毫光,寺逼宸居福盛唐。
支遁爱山情谩切,昙摩泛海路空长。
经声夜息闻天语,炉气晨飘接御香。
谁谓此中难可到,自怜深院得徊翔。
词句注释
1、宸(chén):1.屋宇,深邃的房屋。2.北极星所在,后借指帝王所居,又引申为王位、帝王的代称
2、昙摩( tán mó ):ㄊㄢˊ ㄇㄛˊ 昙摩(昙摩) 释义 (1).梵语dharma的译音,亦译“达摩”、“达磨”、“昙无”等。意为法,佛法。
作者简介
沈佺期,唐代诗人。字云卿,相州内黄(今属河南)人。上元(唐高宗年号,674—676)进士,官至太子少詹事。曾因贪污及谗附张易之,被流放驩州。诗与宋之问齐名,号称“沈宋”,多应制之作。流放时期的作品,则多对其境遇表示不满。律体谨严精密,对律诗体制的定型颇有影响。原有文集10卷,已散佚,明人辑有《沈佺期集》。
参考资料
沈佺期.搜韵.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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