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月法
地支纪月
纪月法‌是指古代用于记录月份的方法,主要有序数纪月法、地支纪月法、农历时节纪月法
纪月法分类
1、数序纪月。如一月、二月、三月。至今仍在沿用
2、则十二月为建丑之月,次年一月为建寅之月......或径称子月、丑月、寅月......。
3、干支纪月。至迟在汉代就已使用。即以每月固定的纪月地支配上天干。五年为一周,周而复始。如以甲子年开始,正月地支是寅(十二支中序三),月的天干便是十干中序三的丙,即为丙寅,二月为丁卯,顺序排列下去,十二月为丁丑。次年为乙丑年,正月是戊寅,二月己卯......十二月己丑。到戊辰年,十二月是乙丑。从甲子年到戊辰年共五年计六十个月,恰好干支纪月转满一周。
4、特定名称。岁首的月份叫正月(秦代因避始皇嬴政讳改为端月),又叫孟陬;二月叫如,三月叫寎,四月叫余或除,五月叫皋,六月叫且,七月叫相,八月叫壮,九月叫玄,十月叫阳,十一月叫辜,十二月叫涂。《诗.小雅.小明》:“昔我往矣,日月方除。曷云其还,岁聿云莫。”郑玄笺:“四月为除。”《国语.越语下》:“至于玄月,王召范蠡而问焉。”
古代纪月法
我国古代纪月法主要有三种:
(1)序数纪月法。如《采草药》:“如平地三月花者,深山中则四月花。”《〈指南录〉后序》“德祜二年二月”,“是年夏五”,“五”就是五月。《谭嗣同》今年四月,定国是之诏既下”,“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以八月十三日斩于市”。
(2)地支纪月法。古人常以十二地支配称十二个月,每个地支前要加上特定的“建”字。如杜甫草堂即事》诗:“荒村建子月,独树老夫家”“建子月”按周朝纪月法指农历十一月庾信哀江南赋》:“粤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金陵瓦解。”“建亥”即农历十月。地支纪月。用十二支与十二月一一相配。以冬至所在的夏历十一月配子称为建子之月,
(3)农历时节纪月法。农历各月还有月令别名:,如下:
正月:端月,元月,寅月 ;二月:花月,仲阳,杏月仲春 ; 三月:桐月,佳月,季阳,桃月
四月:梅月,清和,麦月,孟夏 ;五月:皋月蒲月,榴月,仲夏; 六月:积月荷月,伏月,季夏
七月:相月,瓜月,巧月,凉月,孟秋 ;八月:壮月,桂月,观月,仲秋;九月:玄月,菊月,剥月
十月:阳月,良月,坤月,孟冬; 十一月:德月,葭月,龙潜,仲冬 ;十二月:腊月,涂月,季冬
又如《古诗十九首》:“孟冬寒气至,北风何惨栗。”“孟冬”代农历十月;陶渊明《拟古诗九首》“仲春遘时雨”,“仲春”代农历二月
参考资料
纪月法.中国知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9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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