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旅游局
绍兴市政府工作部门
绍兴市旅游局,市旅游委员会是绍兴市政府主管旅游行业的组成部门。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旅游经营管理体制的意见》(绍市委发 [2009]54号)设置绍兴市旅游委员会。市旅游委员会是绍兴市政府主管旅游行业的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研究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二)提出年度旅游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有关部门涉旅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监督。
(三)综合协调旅游环境、城建设施、旅游交通、商贸购物、餐饮住宿、旅游文化娱乐等各类资源的统筹整合、优化配置与规划指导。
(四)对全市重点旅游区域和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开发和建设的牵头协调,在交通、建设、水利、开发区等单位开展有关工程建设时,进行旅游功能开发的指导和协调。
(五)负责全市旅游产业投资、经营和管理的行业管理,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组织和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营销等工作。
(六)负责旅游行业的有关审批、申报及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七)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市旅游集团公司,对旅游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按市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年薪考核办法,负责进行年薪考核;按照权限管理相关干部。
(八)负责管理市文物局;管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与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合署。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督查委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及会务工作;承担委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政治处
负责委机关和指数单位的党群工作、劳动人事、考核奖惩等管理共组负责子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委管干部的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委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市场开发处
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参与协调全市旅游节庆和重大会展工作;负责收集研究并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的奖惩政策。
行业管理处
旅游行业管理;制定实施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管理旅行社的综合业务;组织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旅游安全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规划发展处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旅游业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知道、协调全市重大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审核、申报工作。
计划财务处
管理委机关财务;负责各项旅游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计划使用;负责旅游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年薪考核;负责全市旅游业的统计、信息预报工作。
质量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咨询投诉,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从业人员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旅游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等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的各项培训工作;负责导游服务工作。
形象推广中心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4 14:53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