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4年,香港已连续10年获
美国传统基金会评选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美国加图学院与加拿大费沙尔学会也自1996年以来把香港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
1975年10月17日,拉美23国政府代表签署《巴拿马协议》,宣告成立
拉美经济体系(Latin American Economic System -- LAES) 。
根据于1976年6月7日正式生效的《巴拿马协议》,拉美经济体系的宗旨是:促进地区性合作,支持地区
一体化进程,推动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拉美国家对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共同立场和战略。拉美经济体系的行动准则是:平等、主权、独立、团结、
互不干涉内政、相互尊重各国政治和经济及社会制度的差异。拉美经济体系的最高机构是拉丁美洲理事会。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政府任命一名全权代表组成。理事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确定
拉美经济体系的总政策。总部设在
委内瑞拉首都
加拉加斯。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英语、法语、葡萄牙语。
至1998年,有成员国28个:阿根廷、
巴巴多斯、
巴哈马、
巴拉圭、巴拿马、
伯利兹、巴西、
秘鲁、
玻利维亚、
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格林纳达、古巴、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萨尔瓦多、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危地马拉、委内瑞拉、
乌拉圭、
牙买加和智利。50多个拉美、欧洲和联合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为观察员。出版物是《拉美经济体系简讯》和《拉美经济体系动态》,均为西班牙文。
这个地区性组织在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合作和一体化,以及在维护拉美国家的合法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它反对美国对拉美国家实行
经济封锁和
制裁,要求美国取消对古巴的经济和贸易封锁,并谴责美国旨在惩罚同古巴进行贸易、投资的国家和企业的赫尔姆斯—伯顿法。该组织同中国的经济贸易关系发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