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鉴证是指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验证,以确定已审资料的合法性、公允性的可信程度,并出具书面证明,以取信于社会公众的一种职能。
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是审计机构和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确定其
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公允、合法、合规,并出具书面证明,以便为
审计的授权人或
委托人提供确切的
信息,并取信于社会公众的一种职能。
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包括鉴定和证明两个方面。例如,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委托,,其
投入资本进行
验资,对其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查,或对其
合并、解散事项进行审核,然后出具
验资报告、查账报告和清算报告等,均属于审计执行经济鉴证职能。再如,
国家审计机关对厂长(
经理)的
离任审计,对承包、
租赁经营的
经济责任审计,对
国际组织的援助项目和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
审计等,也都属于经济鉴证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