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洞花王,《
红楼梦》中
贾宝玉在大观园诗社中的别号。
解释
一般的《红楼梦》读者,乃至为数不少的红学家,似乎都不知道有这个“绛洞花王”——如同五十年前一般人不大注意“绛洞花主”一样。后者之所以广为人知,多半得力于
鲁迅先生的一篇脍炙人口的《〈绛洞花主〉小引》;追寻更早一点的起因,自然应该是
陈梦韶先生作于1927年的话剧
《绛洞花主》了。
可以说,被鲁迅推崇为“熟于情节,妙于剪裁”的陈梦韶先生,竟因了《绛洞花主》的写作,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了两个小小的“第一”。第一个创作了《红楼梦》的话剧剧本;第一个留意和重视了贾宝玉这一很不起眼的别号,特意将其作为这部被鲁迅称赞为“可作《红楼梦菁华》读”的大型话剧的剧名。单从这一点,即可看出陈先生研读《红楼梦》的精审。
可是,陈先生当年毕竟没有条件阅读《红楼梦》的庚辰本(只读当时已经印行的戚序本还不行)。这在客观上限制了他对贾宝玉这一特殊别号的进一步体察。而后来,在有条件接触
庚辰本的众多学者之中,第一个真正留意了这别号,并发现这别号原该叫“绛洞花王”的,则是著名红学家
俞平伯先生。由俞先生校订、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出版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首次,也是迄今惟一的一次——在排印本上将“绛洞花主”订正为“绛洞花王”。
这是一次非同凡响的订正!
俞先生这样校订的依据,自然是庚辰本。但他所依据的八种参校本中,其余七种皆不作“花王”,他偏偏选择了庚辰本的“孤证”。若非慧眼独具而胆识超群,是绝难舍弃习惯成自然的“洞主”,去
拔擢那生涩别扭的“花王”的。
诚然,仅靠一次版本校订,不继之以理论上的阐发,很难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原有印象,甚至很难引起人们对这种校订的注意。在俞校本问世已达二十余年之久的今天,由
中国艺术研究院校注、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并明确宣称是“以庚辰本为底本”而校勘的《红楼梦》新校本,竟然又在“洞主”、“花王”的抉择上走了回头路——将底本上硕果仅存的这个“王”字,反依他本改为了“主”。这正是没有从理论上加以阐发所导致的后果。
于是,又冒出一位“第一个” ——真正从理论的角度揭示“绛洞花王”真意的红学家,美国耶鲁大学教授
余英时先生。他在《香港大学》1974年第一期上发表的一篇在海外颇有影响的红学论文《〈红楼梦〉的两个世界》,里面一条注释,便间接地对“绛洞花王”的真意作了分析。他写道:
不但(大观)园中女孩子是花神,而且宝玉自己也是花神,我愿意在这里讲一下我对于宝玉为“诸艳之冠”的看法。第七十八回宝玉对小丫头说:“不但花有一个神,一样花一位神之外还有总花神。”这话亦大有深意。……宝玉是总花神,这就是所谓“诸艳之冠”也。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宝钗的签上不明明写着“艳冠群芳”么?要知道
宝钗虽然艳冠群“芳”,但毕竟只是司牡丹花的花神。惟有宝玉不单管任何一样的花,才有资格做总花神。倒过来说,正因为宝玉不是女人,他才不能单管任何一样花,而只有做总花神。情榜六十名女子,而以宝玉为首,可以说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丝毫不必奇怪。我们应该记得宝玉小时候的旧号本是“绛洞花王”啊!……所以我深信根据七十八回总花神之说,可以彻底地解决宝玉为“诸艳之冠”及在情榜上总领诸女子这两个问题。胡适说情榜大似《水浒传》的石碣,是有道理的,曹雪芹也许受了《水浒》的暗示,而把宝玉安排了一种近乎托塔天王晁盖的地位。
好一个“近乎
托塔天王晁盖的地位”!这一比拟真是再贴切、再精当不过了。《
水浒》中的晁盖,是总领水泊梁山百零八条好汉的“托塔天王”;《红楼》中的宝玉,岂不就是总领大观园女儿国的“绛洞花王”么!
余先生这段精彩论述,虽是以注释的形式略加点染,却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准确而有说服力地揭示了书中“总花神”、“绛洞花王”之称与脂批所谓“宝玉系诸艳之冠”之间贯通一致的内涵,真可以说触及到了宝玉形象的神髓。
遗憾的是,余先生的论述,毕竟受注释的篇幅所限,未能深一步展开,且非重点论及“绛洞花王”,故从理论上说,尚属萌芽状态。然而十分值得庆幸的是,笔者不久前收到著名红学家白盾先生寄赠的一份红学未定稿,一看题目,便使人耳目一新:《论“绛洞花王” ——贾宝玉形象的构想初探》。
这又是“第一个” ——第一个立足于“绛洞花王”而作专文,全面地论述曹雪芹“要将宝玉塑造成一个少女心目中‘无位而空王之’的‘花王’”形象的基本构想。论证上亦别开生面、新颖独到而又文采飞扬,令人爱不忍释。其开篇的一个小标题,便叫做“从‘潇湘妃子’别号谈起”——这也是过去一般人未曾真正留意的一个黛玉的别号。将其与宝玉“绛洞花王”之称联系起来,则情趣盎然,新意迭出。
白盾先生的这篇文章也有一点美中不足。即在以这个不为大多数人所知晓、所承认的“花王”之称立论时,仅仅信赖和依据俞校本的“独家异文”是不够的(余英时先生亦如是)。这样总给人以建立在沙滩上的高楼之感。虽然在事实上,他这个立论的基础并非沙滩,而是看起来有些像沙粒的坚实的花岗岩层。
这使我想起,眼下有的人很轻视文学研究尤其是红学研究中的考证。其实,文学尤其是红学研究中考证之不可或缺,同自然科学研究中首先需要检验各种数据、求证各种定理之类,很有相同相似之处。即如这个“绛洞花王”,不论你在理论上说得多么透彻,如果不首先从版本学的角度去判明这一与众不同的异文的可靠性,这理论便终不免带上一点主观唯心论的色彩。所以,许多有着极高成就的学者,往往把科学考证看作不可须臾丧失的治学基本功,不是没有道理的。
事实上,这个“绛洞花王”的“王”字,并不只庚辰本的一条“孤证”,它在现存
己卯本上,原本也是作“王”。
或问:
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的己卯本第560页第七行,不是分明写着“绛洞花主”么,怎么会是“王”呢?不错。影印本白纸黑字写着的,确是“主”。但请大家比较一下距此仅八行和十二行之隔的第561页上的另外两个“主”字,还可以再翻过去多比较一下第562、563页上的另外三个“主”字,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属于同一抄手书写的其他每一个“主”字,无一例外,都是在“王”字之上疏密合度地横斜着一点,殊不类“绛洞”之处那个与“王”字紧相粘连的缩脖圆头。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其“绛洞花主”的“主”字,那起笔的一点,并非出自己卯本原抄手的手笔,而是后世某个自作聪明的妄人所加。也就是说,这一部迄今所知最有可能直接过录自曹雪芹原稿本的怡亲王府抄藏己卯本,原来也是写作“绛洞花王”的。
有了
己卯本与庚辰本为伍,形势也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此,可以有力地证明:过录庚辰本第三十七回的那位抄手,并没有把“王”字抄误,而是真切地保留了一个优于他本、更接近曹雪芹原稿的独特异文。为什么己卯本与庚辰本有这样一个共同的异文,就可以肯定它们优于相异的其他诸本,具有更接近原稿的可靠性呢?这是因为,有许多迹象表明:现存庚辰本的产生过程,并非如
冯其庸先生所论,是据现存己卯本过录之后,再据庚辰原本补改出来的;而是现存的庚辰本和己卯本都分别地直接过录于曹雪芹的庚辰原本和己卯原本。如果这两种过录本出现了它们之间相同而又与其他诸本相异的文字(如“绛洞花王”即是),则除极特殊的容易导致共同误认误抄的字句之外,一般说来只能证明这两种过录本都没有抄错,都真实地反映了曹雪芹稿本的原貌。
有人会反诘了:既然己、庚二本在过录这个“王”字时,都不可能发生“
不谋而合”的抄误,那么,现存其他各本,除缺失第三十七回者外,尽皆作“主”而不作“王”,怎么又可以断然判定它们都是“抄误”呢?这道理其实很简单。己、庚二本,都分别过录于曹雪芹的原稿本,并不存在过录致误之后又互相转抄、以讹传讹的情况。而其他各本,则大都出自第二手、第三手的底本,且有互相转抄、陈陈相因的大量版本现象存在。只要较早的某一种抄本发生了独特的抄误或妄改,便往往被后来的抄录者所沿袭。等到这种独特的抄误或妄改沿袭日久,人们偶尔见到某个正确抄录的本子,也往往会因怀疑其是否正确而擅自参校沿袭日久的错误予以妄改。现存己卯本的“绛洞花王”被后人妄改,即是明显的例子。出版的《红楼梦》新校本进一步消灭了在庚辰本上硕果仅存的“绛洞花王”,则是更明显的例子。
但是有一点须得补充说明一下。所谓其他各本皆不作“绛洞花王”,这是笼统而言的。若仔细地区分一下,则情况各有不同。现存
甲戌本是个残本,里面的第三十七回已经散佚。如果从道理上去推想,这个甲戌本的第三十七回亦很可能作“绛洞花王”。因为,甲戌本的抄手虽然文化水平不高,转抄中的错误不少,但抄录的态度十分严肃认真。该本所存在的抄误,大都反映为误识原底本的草书所致。除此之外,他是很注意忠实于原底本的。而这个原底本的正文比较接近曹雪芹的
甲戌年修订手稿,则是大家都公认的事实。故我以为,无论作草书或作正书皆易辨识的“王”字,在甲戌本上亦不大可能抄误。而且我们也不应该忽略:甲戌本的正文也同样保留着与己、庚二本相类似的不易受其他各本以讹传讹影响的特点。所以,如果有朝一日现存甲戌本的散佚部分能够重现于世,我们很可能会在正文之中见到第三个“绛洞花王”。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在甲戌本正文中见不到第三个“绛洞花王”,在甲戌本的脂批中却可以见到。第三回王夫人向林黛玉介绍宝玉,说他是“这家里的混世〔魔〕王”。旁边的一条脂批便写道:“占(与)绛洞花王为对看。”
有了甲戌本上的第三条证据,从版本学的角度说,这个“绛洞花王”该是铁证如山了吧!
这里,我还要顺便指出一个与“绛洞花王”有关的奇怪现象。就在第三十七回,李纨调侃宝玉说:“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王’就好。”己、庚二本都有一条双行夹批:
妙极!又点前文。通部中从头至末,前文已过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怀;未来者,恐来之突然,或先伏一线。皆行文之妙诀也。
这条批语,明指李纨所说让宝玉仍用“旧号”的事,是“又点前文”。意即在三十七回之前的某处,作者已经描写过宝玉取“绛洞花王”别号的情节。否则,就不能说是“又点前文”。而且宝玉紧接着的那句话:“小时候干的营生,还提他作什么!”也似乎印证了,在此之前的书中,似乎真有这样的描写。
可是遍查此前各回,却压根儿找不出宝玉小时候取“绛洞花王”别号的情节。这就怪了!到底是曹雪芹在这里故用倒叙之法,补出所谓“旧名”一事,致使
脂砚斋望文生义信口开河呢,还是原本就真有这样的“前文”,脂砚斋也确曾见过,却在后来的稿本中被无意丢失或有意删去呢?这恐怕也算得上是《红楼梦》的一个小小的谜题吧!
来历
从版本学的角度澄清了宝玉的旧号确为“绛洞花王”而非“绛洞花主”,似乎还须补证一下:《红楼梦》这样的“花王”之称,有何来历出处。
本来,笔者孤陋寡闻,在浅薄的阅历中,除了懂得古人称
牡丹为“花王”之外,实不知还有属于另外意义——相当于“总花神”性质的男性司花之“王”的出处。然而事有凑巧,这次应邀赴南京参加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却在东道主特为安排观赏的一台“《红楼梦》中搬演过的”传统昆腔折子戏节目里,无意间发现了这一“花王”的出处。
这台节目,是由名闻遐迩的
江苏省昆剧院(其前身即为五十年代以演《十五贯》而誉满京华的江苏省昆剧团)专场为纪念大会演出的。内容全系该院历年来挖掘整理的一批在《红楼梦》书中描写过、同时其本身也极具代表性的昆曲传统剧目。如《
牡丹亭》中的《
游园》、《
惊梦》,《
西厢记》中的《游殿》,《虎囊弹》中的《
山门》,等等。将这些剧目的演出实况,同《红楼梦》的有关描写相对照,不能不使人叹服:这确是当初那些“梦中人”所见所闻的昆腔剧目的“实物标本”,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和文献研究价值。
当我听到《游园》中杜丽娘所唱的[皂罗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以及柳梦梅唱的[山桃红]:“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那笛韵悠扬、清丽婉转、旖旎缠绵的曲调,不禁让我深深地体味到
林黛玉偶闻此曲时那种意动神摇、如醉如痴的情景。
就在柳梦梅唱的[山桃红]刚刚煞尾,二位男女主人公相依相偎掩入花丛之际,忽见台上舞出十二名身着红衣、头上插花的女子,末后跟随而出的一名青须绿袍的男子,背插三角旗,上书“花王”二字。我一看,险些儿叫出声来——这不就是曹雪芹“绛洞花王”的真出处么?返家后复按汤显祖《牡丹亭》原著中《惊梦》一折,此处的舞台提示文字仅作:
末扮花神,束发冠,红衣插花,上。
说明原著中确有一位“末扮”的男性“花神”出场。而这男性花神率领出场的“红衣”是何人物,却未见称名——因其头上“插花”,大约也该是比“末扮”的花神稍低一个等级(或为分别司各种花)的女性花神吧!若此,则末扮的男性花神,便应如贾宝玉所称“一样花一位神之外”还该有的“总花神”了。原著中这位花神上场后的台词有云:
咱花神专掌惜玉怜香,竟来保护他(按指杜丽娘——引者),要他云雨十分欢幸也。
“专掌惜玉怜香”,无私地“保护”人世间的女子,要让她们得到欢乐和幸福。这不正是
曹雪芹赋予贾宝玉的性格基调么?而且,我发觉汤显祖的《牡丹亭》原著,与我们见到的实际演出台本,除了将末扮的总花神明确插上“花王”的标记,将无称名、无限额的“红衣”用十二名女子扮作“司各种花”的花神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很微妙的差异。例如:原著中的《惊梦》一折,在我见到的演出中已被改为《游园》和《惊梦》二出,正与《红楼梦》中的描写相同。故可推断:被曹雪芹写进书中的《游园》和《惊梦》,在其当初的实际演出中,也必定和我所见到的传统演出台本一样,是由一名背插“花王”旗号的青须绿袍男子率领十二名女性花神出场的。原著中“末扮”的总花神,在实际的演出台本中虽然称名变了,在舞台表现上更丰富多彩了,但其职能性质却没有改变,仍然与汤显祖原著无异。我想,这种为了适应实际演出形式的需要而作的改变,恐怕不是
江苏省昆剧院杜撰出来的吧!
因而可以基本上断定:曹雪芹给书中主人公贾宝玉冠以“绛洞花王”的称号,让他总领十二钗,完全可能是受《牡丹亭》演出台本中“花王”带领十二花神、“专掌惜玉怜香”这一戏剧情节的启示而构思出来的——尤其“花王”之称的出处,更在于此。
赏析
“花王”,含“花之领袖”或“女儿们的保护神”之意,这与脂批所称“宝玉系诸艳之冠”、在末回“警幻情榜”中宝玉名列“十二钗之首”等情形,十分吻合。尤其第七十四回,宝玉深信晴雯死后会化作
芙蓉花神,曾明确提出:“一样花一位神之外,还有总花神。”总花神也就是“花王”。作者看似不经意地点明宝玉从小自号“绛洞花王”,正是要向读者透露:宝玉早就以作
大观园女儿国的总花神为己任了。
补充信息
主人公贾宝玉从小时就自己取了一个别号“绛洞花王”,这毕竟是何取义?我如今试作浅解。
按“绛”居四字之首,何也?《说文》:“大赤也。”《释名》:“绛工也。染之难得色,以得色为工也。”这在书中表现手法虽然不同,但是归结到一点就是宝玉有个“爱红”的毛病,从小如此,牢不可破,无药可医……例如他对女儿的服装最喜红色,他在花袭人家遇到了几个姨姊妹,他最赏识的却只有一个“穿红”的女儿。他又喜欢吃女孩子的胭脂膏,甚至人家擦在嘴唇上,也想去吮吸……这是一类。另外,他自己住的院子内四字匾额文曰“红香绿玉”,元妃省亲时改为“怡红快绿”,后来就简称为怡红院了。宝玉作诗题咏,一曰“红妆夜未眠”,二曰“凭栏垂绛袖”,总之宝玉是红色的象征。
在通常的情况下,一提到“洞”,感觉上总是有点不舒服,认为可能很狭窄,很黑暗,很潮湿……就是一个不愿意待在里边的“窟窿”罢了。其实“洞”的本意是溪流,它是流通的,它是澄澈的,空间广阔、朗爽,溪流可以通往仙境,所以洞者往往是仙人居所。“洞天福地”会让我们感到非同俗世、红尘人间之地,这才是“洞”的本义。因此不可以把宝玉这个补天之才的孩童认作顽皮而爱钻洞的,那就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宝玉与“花王”的关系,这个典故可能来自宋徽宗。宋徽宗有一首七言绝句,大意是说我不愿做执掌政权、管理山河的皇帝,我“愿得良田三百顷,遍栽红紫作花王”。如果是这样的话,小宝玉自幼就想要做一个“绛洞”的主管人,里面是栽满千红万艳的境界。他的这种想法当时世人如何评论?而我们今日又如何理解?这些都不是微不足道的主题,而本文只是想提出问题,需要大家来研讨交流。
行文至此,还要补充几句,即宝玉在幻境中仙姑请他饮茶喝酒时又道出“千红一窟”、“万艳同杯”。原文里警幻仙姑说道:“此茶出在放春山还香洞,又以仙花灵叶上所带之宿露而烹,此茶名曰千红一窟。”窟正是洞穴,这里用茶香表达了奇花异草的芳香,也应了“还香洞”之香字,是作了一次呼应。到了后来又点出绛芸轩,那个“芸”就是香草的意思,成公绥《芸香赋》:“美芸香之修洁,合阴阳之淑清。”贾宝玉把书室题为绛芸轩(“书室曰芸窗,朝廷曰魏阙。”——《幼学琼林》),其本旨主义仍然是一个“绛洞还香”而已,并没有改变。另外,“窟”是谐音“哭”,“杯”是谐音“悲”,这是清朝光绪三十四年(1908)《老残游记》作者刘铁云先生在作序时一一指明的,使一般读者大开心窍,亦大吃一惊!正如雪芹笔下的“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谙则深有趣味”。关于“窟”字,《幼学琼林》里有“异宝充盈,王氏都云富窟,佳肴错杂,郇公尝列珍厨”,最有意味。
壬辰年正月十四日
2012-02-05